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3号)要求,现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等形式向山东省民政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115527、86910116(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民政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2 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 附件1: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附件2 附件2: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rar 附件3 附件3: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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