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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 12- 27 08: 5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23号)要求,现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等形式向山东省民政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115527、86910116(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民政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2

 

 

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1

 附件1: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附件2

附件2: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rar

 

附件3

 附件3: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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