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18-00527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山东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18-12-25 |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395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区基层居委会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卢彤书委员:
《关于加强城区基层居委会建设的提案》收悉。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答复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维护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城乡基层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着力加强社区党建创新、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了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水平,增强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推动城市社区党建创新发展。一是着力建强街道社区党组织。2017年,省委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加强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厅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积极推动建立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县(市、区)、街道职责权限,实行“县(市、区)在街道派驻机构负责同志的考核调整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进一步强化街道党组织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职能。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按照“政治素质强、服务本领强、协调能力强、担当意识强”的标准,严把选人关口,着力选好班子配强干部。目前全省99.7%的社区党组织和99.1%的社区居委会已完成换届。二是着力推进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全省5017个社区共配备兼职委员1.9万名。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组织省直部门(单位)、省属高校、省管企业党组织分别联系所在地1个社区党组织,通过服务双向认领、“契约化”共建等形式实现各领域党建互联互动,目前全省各级有1.5万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有49.8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同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和区域性党组织兜底作用,在街道成立“两新”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4.7万个辖区内小微企业和“草根”社会组织,在“两新”组织集中的商务楼字、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等建立区域性党组织926个,所属党的基层组织4037个,管理服务党员5.2万人。三是强化工作基础保障。大力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目前,已建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652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4729个,其中500平米以上达到2721个。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7市中心城区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他县(市、区)的社区每年不少于10万元。2017年,全省平均每个社区工作经费达到14.2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达到15.9万元。
(二)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对行政或事业编制之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并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专职工作者待遇报酬,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落实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公务员、招聘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等规定,拓宽发展通道。目前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达到3.9万多名,大专以上学历占65.5%,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拓宽社区专职工作者发展通道,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给予职业津贴。
(三)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自2015年起,开展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三年行动计划,省财政每年从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6000万元,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给予补助。目前,全省建设城市社区服务站5124个,社区服务网点10余万个,形成了覆盖面较广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城市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平方米,全省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水平。一是推动居委会立足职责依法开展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统筹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社区养老、社区教育、社区矫正、社区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开展社区减负行动。2014年,省民政厅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职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厘清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和社区权责边界,推动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三是实施“互联网+社区”工程。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以“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为原则,有效整合人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业务系统,完善一站式受理业务系统、服务热线呼叫系统、移动办公APP系统等,开展“一窗式”全科服务、“一键式”应急服务、“一号式”热线服务,有效运用信息对接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明、电子化材料流转、大数据沉淀等技术,以技术革新推动服务创新,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需求。
(五)推动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创新。一是推进“四社联动”机制建设。以培育社区治理和服务多元主体为着力点,健全“四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的支撑作用、社区志愿服务的补充作用,逐步建立社区组织设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志愿队伍辅助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机制。全省1.88万个社会组织、9000多名专业社工、153万名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受益居民达3900多万人。二是建立社区共驻共建机制。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社区“大党委制”,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重大事项。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矛盾。
(六)妥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关系。2017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开展全省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建立“三会三公开”制度,通过恳谈会、调解会、联席会的方式加强物业企业、业主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以分段协调处理的方式解决矛盾。一是要求物业企业和业主定期召开恳谈会,双方坦诚相待,互相交流看法,互提意见,加深理解支持,争取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对无法通过恳谈解决的矛盾,由居委会出面组织调解会进行协调解决。三是通过联席会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化解处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截至2017年,全省已有13个市出台“三会三公开”制度文件,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积累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虽然我省在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仍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您提出的居委会力量配备不足、居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一是抓好新一届社区“两委”成员集中轮训。省里举办示范培训班,指导市县乡分级负责,对“两委”成员进行全员集中轮训,帮助提高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能力。二是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社区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纳入管理台账,开展正常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抓好社区辖区内“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街道党工委指导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规模较小的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的党员实行兜底管理,并选派经验丰富党务工作者担任党建指导员,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四是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工作。重点抓党建共建,由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作为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参加街道、社区党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参与研究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加强居委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二是结合实际,分区域建立一批城乡社区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将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培训。支持和鼓励社区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三是完善社区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专业优先、年龄梯次、优势互补的要求,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扩大社区服务人员的来源渠道,注重选聘优秀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工作,进一步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四是切实解决社区“两委”成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为开展好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提高社区居委会服务能力。一是统筹城乡社区规划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严格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加强社区设施规划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社区减负行动。进一步完善社区自治清单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对协助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工作,逐一清理全面排查并建立长效机制,让社区真正“去行政化”,回归社区自治功能。三是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化社会治理设施,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一是全面推行“四社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完善“四社联动”平台,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需要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和使用专业人才。推行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等各项制度,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实现“四社”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二是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四位一体”机制,鼓励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三是建立完善社区协商机制。依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等,拓展协商渠道、途径,形成多方参与、层次立体、形式灵活、制度健全的社区协商工作格局。四是注重发挥好社区能人、乡贤群体等的领头羊、带头人、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的引领约束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浓厚社区氛围,真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五)完善物业管理体制。一是要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城管、物价、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探索推广菏泽市经验做法,推广物业执法联动机制。二是要推动物业管理职权下沉,将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街道综合考核指标。三是要推进、优势互补、协调发理机制,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共商事务,同时加强与组织、民政、综治等部门协同配合,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党建、社区建设、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四是继续在全省推进业管理融入基层党建,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以物业行业文明创建为契机,加大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循序渐进地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良好的服务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六)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一是广泛宣传,重点是增强业主的参与意识,向大家宣传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小区,涉及到每名业主的切身利益,任何人都应该参与。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用,督促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三是推进业委会管理标准化建设,从业主委员会筹备、选举、备案、换届等各个环节,落实标准,加强监管,确保业主委员会组建规范、发挥作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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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