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低保工作坚持让群众全程参与效果好
近年来,威海市以“让人民满意是威海民政人的崇高目标和不懈追求”为指向,以参与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领会和牢牢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的兜底保障能力,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将群众要求作为低保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保障标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威海市多次提高低保标准。2017年,威海市发放低保金2215.8万元,保障困难群众22336人。救助标准位于全省前列。建立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对老、幼、病、残等特殊城乡低保家庭,在已核定补助低保金数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的补助金。对低保家庭在用水、用电、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安装、就医等方面给予减免。今年10月,威海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和每人每年4800元,并将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缩小到1.5∶1,提前完成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提出的工作目标。
不断拓展城乡低保工作领域。一是出台专门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贫困人口纳入保障。二是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支出型贫困家庭2000余户。
不断促进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信息等方面的衔接。2017年底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名单,对11316名扶贫对象进行比对,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又与扶贫部门联合,对48872名扶贫对象进行信息比对,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扶贫对象应保尽保。
真正让群众全程参与低保工作
强化舆论宣传,将知情权交给群众。近几年,威海市民政局先后与当地多家主流媒体联合开办“亲情民政”等栏目,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和民政官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从保障范围、标准、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每当有新政策、新标准出台,他们都统一印制“明白纸”,由镇街干部发放到每家每户,对群众不明白的地方,当面解释清楚,将政策原原本本地传递给群众,为群众全程参与低保评议、监督工作打牢基础。
完善评议程序,把决策权交给群众。一是依靠群众做好低保申请工作。为将“应保尽保”政策落实到位,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还充分发挥村(居)民政协理员和村(居)民小组的作用,依靠群众及时发现需要保障的人员,并帮助其提出申请。二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负责村(居)民自治工作的优势,建立并实施低保民主评议制度。三是严格民主评议程序。镇(街)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完成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工作后,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实际工作中,威海市民政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等程序进行,并记录存档。
实现各工作环节公开,将监督权交给群众。本着“群众评审、群众确定、群众监督”的原则,真正把低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群众。一是低保政策全面公开。二是审批过程全公示。要求各镇(街)做到四个公开: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并定期调整;审核意见公示;公示期满有异议的,再次调查核实并且重新公示;审批意见公示。其中,特别要做好低保审批后的日常公开:通过定期核对,对低保户的人口、收入、财产变化和停发低保金等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市、区(市)、镇(街)、村(居)对低保对象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情况长期公示;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低保近亲属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对社会公开,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
建立方便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走访调研长效机制。开展“微腐败”等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和不定期“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通过入户抽查随机暗访、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公示栏、核对事实发放的人员信息与系统数据对比、查看资金发放记录、受理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定期治理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并且不定期、不打招呼进村入户走访。开展全市民政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委会集中调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周调度、月汇总、专题会议跟踪督导的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专项检查出的问题随时整改,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建立完善核对机制。联合公安、财政等18个单位出台《威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操作规程》,全面推进核对工作,建立信息核对中心和核对平台,实现了救助业务网上联审、部门救助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指数评估自动排名,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救助数据和灵活的信息查询。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