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日照市民政局聚焦民生领域存在的短板,充分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坚持创新导向,精准发力、靶向施策,逐步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一、实施扶贫低保“两线合一”,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制度融合工作的通知》,按照“从高从优”原则,以“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为目标,以政策融合、对象融合、标准融合为核心,以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福利、临时保障为重点,让贫困户享受低保政策,让低保户享受扶贫政策。二是加强政策保障。自去年6月起,将全市仍未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并根据贫困人口家庭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2018年,日照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4740元,居全省第3位。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2.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学前教育阶段,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标准进行资助;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进行资助;高等教育阶段,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并全额补助学费。三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按照70%比例由政府救助。同时,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发全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系统,贫困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在出院时直接进行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民政救助等。截至9月底,累计为33608人次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结算资金2652.2万元。其中贫困人口结算21870人次,支出资金1514.13万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结算11738人次,支出资金1138.07万元。
二、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及时精准有效救助。一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以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财险为主承,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为共保人的五家联合共保体。今年5月12日,全市民生综合保险正式生效实施。二是建立“三位一体”救助机制。建立以区县为主体、市财政补助、乡镇及基层部门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按照市、县、乡3:6:1的比例,三级财政共投入民生综合保险保费1130万元。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以丰补欠”的原则,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群众因灾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险理赔,形成了“党政+市场+自救”相互补充、精准有效的减灾救灾体系。三是建立快速理赔通道。集中处理了“5.26”洪涝灾害、“6.13”风雹灾害、“6.26”洪涝灾害、7.23“安比”台风灾害、8.15“摩羯”台风灾害、8.20“温比亚”台风灾害、8.29洪涝灾害等7次较大规模灾害理赔救助事件。灾情发生后,积极落实保险救助资金,在及时、精准、有效救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实施以来,市民生综合保险调处中心共接到有效报案1262起,赔付救助金738.93万元,支付结案率达91.54%。其中财产损失赔付救助金390.93 万元,人身伤害赔付救助金348万元。
三、创新敬老院“公办民营”模式,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一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全市特困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按照生活自理、半自理、不自理情况进行分类保障。目前,全市共有特困人员6520人,其中自理人员4739人、半自理人员1306名、失能人员475人。从2018年下半年起,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乡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770元和553元,不自理、半自理、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870元、435元和290元,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问题。二是发挥试点引领作用。东港区在日照街道敬老院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区敬老院统一托管。本着“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不降低、国有资产不流失、敬老院公益性质和设施功能不改变”的原则,由乡镇(街道)政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与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分别将全区9处敬老院、242名五保集中供养老人托管给第三方中盛集团,按照每人每年9600元的标准供养。以东港区成功试点为引领,逐步在全市全面推开,探索出一条具有日照特色的养老模式。三是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托管方通过对敬老院的资源整合,集中人力进行专业管理,在饮食、住宿、服装、取暖、志愿服务、医疗体检保障等方面采取统一服务标准,并配备护理人员和部分医护人员,为老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通过“公办民营”改革,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目前,全市51处乡镇敬老院中,18处已完成社会化改革,17处初步达成协议,其他16处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