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查单位: 近期,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验收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形成了《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检查要点》。在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组织开展的成果数据入库检查工作中,将对要点中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返回各地进行核实修正,直至检查通过。为帮助各地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成果数据入库检查要求,减少后期反复次数,现将《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检查要点》发给大家,请大家在工作中遵循使用,提前做好成果数据入库相关准备工作。 省地名普查办 2017年2月22日 附件:20170222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检查要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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