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厅发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
的通知
SDPR-2017-0110010
鲁民〔2017〕60号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
厅发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对2017年7月10日前由民政厅发布或以民政厅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民政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保留规范性文件79件(其中经评估需要继续执行、重新登记编号、公布有效期的3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山东省民政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山东省民政厅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民政厅
2017年8月23日
【发文字号】鲁民〔2017〕60号
【印发日期】2017-8-23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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