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地名作为一种载体,反映了特定的地域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内地域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的代表。
地名管理工作作为政府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城镇化进程以及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的开发区、工业区、居民区、街巷和自然景观等不断涌现。信息时代的来临,使得人们对地名信息的获取和快速传播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临淄区的地名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地名管理与城市规划管理脱节
存在地名重复、命名无序、系统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不仅给城市管理、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不利于城市文化品位的形成和统一,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二)建设单位自行命名情况时有发生
部分建设单位地名命名申报意识不强,存在先建设后命名、先使用后报批的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开发建设项目,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未到地名管理部门办理命名审批手续,自行命名并对外宣传。这些名称往往是一些不符合地名管理规范的名称,有的贪大求洋,有的乱用通名,还有的贯以企业名称,经过媒体广泛宣传后,在群众中造成深刻影响,妨碍了地名管理法规的具体落实。
(三)缺乏对历史地名的保护意识及措施
历史地名记录了城市发展的变迁,是区域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旧城改造致使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老街区、老建筑被拆除,相关的历史地面也随之消失。加之目前人们保护历史地名的意识还不强,保护措施不够得力,在地名命名时贪大求洋、喜新厌旧,新地名无法传承历史,而且缺乏文化内涵和深层寓意。
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与地名规划编制的滞后和缺位不无关系。因此,及时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切实解决地名零散、无序,整体性、系统性、历史性不足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地名规划的地位、意义
地名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对规划区域内各种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名称(音、形、义方面)进行符合法规和标准化要求的设计,以及对地名体系的总体设计。地名规划以城市建设规划、国土规划为出发点,以地名调查为基础,是一项政策性、政治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交通运输、新闻出版、邮电通讯、公安户籍、测绘制图等各个方面,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关系到地区经济建设和群众日常生活,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编制地名规划的原则
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可以保证地名命名、更名更加科学合理,在提升地名文化品位的基础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的科学性。针对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地名规划中注意以下原则:
(一)城市地名规划与《临淄区城乡发展规划》(2006-2020年)相一致
地名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都是是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地名规划应当立足于当前的城市建设规划,并与之紧密结合。地名规划编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城市建设规划编制的时期、范围和对象、区域功能差异以及各功能区基本情况。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布局,确定地名规划的命名更名方向,使城市地名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融为有机整体。
名称命名要立足长远,贴近实际,方便群众,充分体现临淄齐文化特色;道路走向从通名上有明显区别。东西向称路,南北向称街;生活区命名注意规模要适当;道路贯通的用同一个名称;避免用企业名称命名道路。
(二)主城区和其他片区地名体系之间自然衔接
保持城市地名体系的完整性对城市风格的统一和城市文化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从临淄区城市总体规划来看,随着“一城三片区”建设的推进,保留主城区地名特点,按地域和功能对各个片区的地名进行地名规划是完善地名体系的重要举措。由于各片区与主城区已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地名体系也应当相对完整。因而在编制各片区地名规划方案时,既要体现出各片区的特点,又要注意使之与主城区原有地名自然衔接。
(三)继承与创新并重,注重保护历史地名
原有地名尤其是主城区地名,是在历史地名遗存基础上的延续和发展,反映了临淄历史悠久的齐文化,是临淄区地名规划需要着重表现的方面,以继承保护为主,一般不作更改,只对通名进一步规范。
通过调查文献和走访,全面收集各类历史地名的资料信息。对于已经注销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可重新启用;对难以直接使用的历史地名,可通过雅化或谐音的办法加以利用,以保持新地名与历史地名的内在联系。
对未经过正式命名的已规划或建成的新功能区,可在命名时进行适当的创新,选择能充分反映时代特征,或者体现临淄区历史、地理,反映城市规划区块功能等特点的词语用于命名。
(四)明确各类地名的采词范围,确保地名命名可持续发展
编制地名规划还要着重解决城市规划中的道路、桥梁、居民区及各片区命名的采词原则。也即建立一类词库,将来为新规划的道路、桥梁、居民区等某类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时,从词库中选择具有共同特性的词语,这样有利于保持地名体系的完整性和命名风格的一致性。
(五)发掘历史资源,体现城市的文化色彩
临淄区是齐国故都、石化名城、世界足球起源地。既不乏“泱泱齐风”古朴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不乏工业城市的现代与先进。临淄区地名规划应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体现浓厚的齐文化特色,历史感与现代感并重,提升城市的整体文化品位。
四、通名规划
(一)道路名称通名为便于记忆、使用,道路通名分为三个等级:大街(大道、大路)是指道路红线宽度60米以上,并能贯通市区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路、街、道应为道路红线宽度30米-60米,长度500米以上的次干路;巷、里、胡同为道路红线宽度30米以下的支路。
(二)居住区通名
1、小区:居住总户在3000户以上,并且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2、花园:绿地率不低于35%
3、园、苑:绿地率不低于30%
4、山庄:依山而建,绿地率不低于35%
5、别墅:建筑物容积率不超过0.5
6、城:封闭状态的特大型居住区。
居住区通名还有院、新村、公寓、居、里、庐等。
(三)桥梁通名
一般有立交桥、高架桥、大桥、桥。
(四)公共活动中心与公园绿地通名
广场,配有相应附属设施,具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开放型广阔的公共场地,占地面积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还有公园、花园、园、纪念堂、纪念馆、纪念阁、纪念碑等。
(五)大厦通名
应当具有相当的高度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物。
五、地名详细规划
(一)主城区地名
随着城市的发展,会产生大量新的道路、居住区、重要的人工建筑物等,均须进行及时地、科学地命名。主城区地名总体应保持长期稳定,除通名更改外,一般不予更名。
南北走向的道路,从齐都路往东至北齐路,依次命名为安平路、蹴鞠路、滨江西路、滨江东路;东西走向的道路从齐盛路往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之间道路命名为兵圣路街。
(二)齐鲁化学工业区片区地名
该片区既与主城区相接,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布局。在地名命名上突出工业兴旺,继承性与前瞻性并重,与东部的中心城区贯通的道路用同一个名称,命名采用既体现齐文化内涵、又突出时代气息的寓意吉祥、生机勃勃的词组和当地古地名、现代地名等名称。南北走向的道路从辛化路往西至冯北路依次命名为民本街、天材街、九合街、广川街、敦富街、和谐街、廉政街、百朋街、万钟街、信昌街、德昌街、地利街、度地街、高第街、树人街、一匡街、争鸣街、礼义街、愚公街、葵丘街、高阳街、金鼎街、金尊街等。东西走向道路干道、次干道以齐国时临淄七个著名人物命名,自北向南依次命名为高傒路、穰苴路、田常路、匡章路、田和路、仓公路、缇萦路。因为该区域与中心城区相连,能够和东部城区贯通的道路采用统一的路名,如牛山路、晏婴路等。
(三)齐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地名
齐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突出“农”字,以《齐民要术》为重要的取名依据,同时参考当地重要的齐文化典故、名称。东西走向的道路从青银高速公路往北至运粮河依次命名为齐民路、宏达路、齐顺路、富民路、康庄路、张皇路、梧台路、运粮河路。南北走向的道路从辛河路往西至凤凰路依次命名为农圣街、农广街等(与主城区贯通的用一个名字)。
(四)桥梁名称
对横跨于乌河之上的九座桥,其中规模最大的沿临淄大道跨河桥命名为乌河大桥,其北靠近梁家庄的桥,命名为梁庄大桥。其他七座桥则采用发生于古代齐国的历史典故和成语词语分别命名为识途桥、一鸣桥、门庭桥、百家桥、诚信桥、兴贤桥、借光桥、充数桥(此为最小的桥);横跨于淄河之上最大的桥命名为淄河大桥,其他几座桥分别命名为争鸣桥、三七桥、拜月桥、归来桥。
(五)居住区名称
居住区名称不宜过多,划分以道路分割为原则,并考虑地名的整体性。居住区的具体名称在建设项目立项时才能确定,但在对城市地名进行全面规划时,需要做宏观上的规划,即通名的规划和对专名提出规范化的要求。通名规划已经在前面做了叙述。对专名的规划仅提出原则性的要求。按照地名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用生僻字和字音、字意容易混淆的字,不能使用外国的地名和人名、禁止使用影响民族团结的和含义不健康、甚至低俗的名称。居住区名称的采词应该选用那些含义健康、寓意美好、富有齐文化特色的规范汉字。如春江花城、古都新城、凤凰城,平湖小区、玉泉小区、锦锈山庄、彩蝶山庄,金花园、东湖馨园、滨江雅苑、芙蓉园、翠柳园、玫瑰园、牡丹园、海棠园、菊香园、百花园、万竹园、吉祥里、如意里、居安里、顺和里、万寿里、永康里。还有大量能够反映富有齐文化特色的典故、古地名或吉祥用词,均可以作为居住区的专名。
(六)地名标志
地名标志包括城市街路巷名牌、门牌、重要的人工建筑物标志等。地名标志的规划应该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做到规范、醒目、牢固。对桥梁、城市广场和风景名胜,纪念地等,可采用碑碣式地名标志。在地名标志的正面镌刻标准的名称、汉语拼音,背面镌刻该地名标志的名称由来、含义、演变和基本概况,使人们在使用地名标志的同时,不仅了解地名标志的指位作用,又学习和了解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增强居住地民众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五 结语
地名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服务全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城市地名规划,可以使地名管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改变地名管理中先有实体后有名称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对标准地名需求,促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地名的超前服务。在地名规划编制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何提高民众对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度,如何淡化地名命名的政治色彩都值得更加深入的思考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