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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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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地名普查外包服务的通知

国地名普查办发〔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以来,很多地方以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为地名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有力助推了地名普查进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地方在普查外包服务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地名普查外包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外包服务管理工作。地名普查工作系统性、复杂性、技术性强。开展地名普查外包服务是弥补地名工作主管部门普查人员不足和专业技术欠缺的有益补充,对加快地名普查进度、提高地名普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普查外包服务的地区,地名普查办公室要提高对加强和规范普查外包服务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服务过程、服务成果的管理,指导服务单位深化对地名普查政策和技术要求的理解,引导服务单位创新地名普查方式方法,提高地名普查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外包服务管理监督。各级地名普查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地名普查的主体,要履行主体职责,发挥主体作用,不能一包了之。要明确外包范围,重点委托开展外业调查、地名标绘等技术性工作,对主管部门该履行的责任不能外包。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过程管理,监管到普查的每一个环节和部位。要加强与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及时汇总分析服务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搞好工作衔接,统一工作标准,提高整体效能。
 
  三、提高外包服务工作质量。要深化对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明确地名普查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数据汇交、成果上报等环节的具体指标和要求,督促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价体系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要落实外包服务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程序、目标职责,责任到岗到人,建立健全质量会商与问题追溯处理机制。要加强对外包服务的绩效评估,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开展质量考核测评,按合同约定和普查标准严格把关,对履行合同不力、质量不达标的要依法追责,确保外包服务质量。
 
  四、按时完成外包服务任务。要加强工作时序管理,按照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外包服务工作,督促服务单位按照普查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定期向地名普查办公室报告项目实施进度。要抓好合同贯彻执行,适时检查和通报服务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督促服务单位按时完成相关普查任务。
 
  五、确保地名普查信息安全。要按照地名普查保密相关规定,加强服务单位涉密信息管理。服务单位应具备相应保密资质。涉密设备的配置、使用、管理、维护,涉密数据的存储、传输、处理等要符合有关保密规定。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杜绝失密、泄密等情况发生,确保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各项地名普查工作。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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