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民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学习贯彻《办法》精神,交流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经验,研究部署地名普查档案工作,8月31日至9月2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培训班(第一期)。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柳拯司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柳拯司长指出,地名普查档案详细记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全过程,具体承载着地名普查的最终成果。开展地名普查档案工作,建好、管好和用好地名普查档案,对于落实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普查成果、加强改善地名管理、有效推动成果转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柳拯司长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要求上来。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确保地名普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二是要抓住重点环节,围绕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四个环节下功夫。三是要掌握具体要求,尤其要认识和把握好责任主体、归档范围和时限要求。四是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正确处理普查工作与档案管理、安全保管与开发利用、普查档案与文书档案之间关系。 柳拯司长强调,地名普查档案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地名普查档案工作,切实履行职能,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抓好业务培训,搞好验收工作,确保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取得扎实成效,为圆满完成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就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柳拯司长要求:一是要下大力气抓好地名信息录入和数据入库工作,全面汇总前期普查成果,切实做好数据核实更正工作,注重提升入库工作效率。二是要下大力气抓好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把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列入本地区地名普查重要议事日程,搞好资金和人员保障,按照编辑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编纂工作。 开班式由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副主任、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巡视员孙秀东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李宁平书记介绍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地名普查情况,河北、广西、新疆3省(区)代表交流了地名普查档案工作进展情况。民政部档案资料馆闫志壮馆长就搞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开班式前,柳拯司长、闫志壮馆长查看了培训班展示的新疆博湖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 培训期间,国家档案局、民政部档案馆、商务印书馆有关专家从档案管理利用、《办法》解读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重庆等省份民政厅(局)区划地名处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地名主管部门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110余人参加培训。来源: 国家地名普查 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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