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发布日期:2016-07-22 08:55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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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日,枣庄市民政局举行2016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签约仪式,民政部门与各区(市)社工协会、社工机构签订了关爱社会工作人才活动项目、“绿丝带”青少年禁毒项目等29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合同,购买资金达180万元。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枣庄市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根据民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四社联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申2016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枣庄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等文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机制。二是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程序。明确申报原则,申报的项目重点是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等服务领域;明确申报主体,由区(市)社区协会打包申报本区(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明确项目范围,申报的项目是在20个市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区实施的、由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明确申报流程,由市民政局审核立项、组织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签订购买合同。三是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运行监管。区(市)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建立调度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跟踪指导和定期调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加强购买资金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社会效益和经费使用情况,对评估合格的,将优先安排下一年度项目经费;对评估不合格的,将终止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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