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立新型优抚保障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16-03-21 11:20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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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生活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到14730元,其中进疆兵和进藏兵分别提高到22095元、 2946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710万元,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临时救助金110多万元,发放、补发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4721万元。

二是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出台《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服务实施细则》,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将优抚对象门诊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200元,共发放补助1137万元;规定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负部分,政府分别按不低于65%45%比例补助,共发放住院补助635万元,大病救助417万元。市优抚医院为在乡抗战老兵免费健康查体,并为每人赠送价值600元的日常保健类药品和一部自动血压计,其中为50余户在乡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送医送药3.6万余元。

三是有效落实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优抚对象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县级民政部门帮助农村优抚对象修房17户,建房35户,补助城乡优抚对象各类资金48.6万元。

四是丰富精神抚慰内容。认真开展“十个一”特别关爱行动,去年春节、“八·一”期间共走访各类优抚对象1.1万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12万元,为义务兵家庭挂发光荣牌3500块,向全部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专题年画、春联10.7万张(副)。

五是规范轮流休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县、乡三级休养平台建设力度,全市可利用总休养床位已达670张。商河县社会福利中心(县光荣院)和章丘市光荣院已投入使用,市中区、槐荫区社会福利中心(区光荣院)已开工建设。将市优抚医院轮流休养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开展纪念抗战胜利专题休养活动,组织优抚对象到省荣军总医院、市优抚医院和县、乡光荣院轮流疗养(休养)31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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