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开展医疗救助探索扶贫帮困新路子
东营市东营区现有扶贫对象650户、1300人,其中需要大病医疗救助的104户、213人,需解决药费负担的454户、913人。为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东营区在全市设立了医疗扶贫救助基金,帮助贫困家庭减轻医疗负担,探索出一条扶贫帮困的新路子,既强化了社会保障兜底功能,解决了贫困人口支出型贫困问题,又切实提高了贫困人口就医保障能力。一是制定出台医疗扶贫救助办法。区政府出台《东营区医疗扶贫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通过政府出资、企业捐赠、个人捐助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设立了300万元医疗扶贫救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解决在享受基本医疗医保、大病救助政策后,仍然不堪重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费用。二是实施门诊医疗救助。贫困户中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当年发生的慢性病门诊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自负部分,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报销范围以外的个人自负部分超过2000元以上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普通慢性病门诊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器官移植、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最高30000元。目前,已救助扶贫对象3人次,发放救助金0.51万元。三是实施住院医疗救助。贫困户中的家庭成员当年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自负部分,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20000元;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报销范围以外自负部分超过2000元以上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40000元。目前,已救助扶贫对象43人次,发放救助金22.03万元。四是进一步细化救助程序。每季度末,贫困户填写《东营区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民政办、扶贫办共同核实贫困人口身份等信息,提报东营区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证申请人是否纳入慢性病治疗及医药费报销额度、申请人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报销额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区民政部门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并提请财政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民政部门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专户,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