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公告

2015

05/04

16:23: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分享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地名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为做好第二轮地名志编纂工作,推进全省地名志编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地名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名志是全面记载一定行政区域内各类地名的历史与现状的专志,编纂地名志对于弘扬祖国优秀历史和地名文化,全面反映当地建制沿革和地名演变,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完成第一次地名普查任务后,我省大部分市、县即开始了第一轮地名志的编辑出版工作。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各类地理实体出现较大变化,目前全国第二次地普查工作已全面展开,进行第二轮地名志编纂出版工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省厅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志书编纂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总编纂委员会、学术顾问组、总纂机构和编辑部,负责全省地名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省卷的编写工作。省厅地名研究所具体承办地名志编辑出版相关事宜。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分卷领导机构和编纂机构,确保编纂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地名志编纂工作,省厅组织编写了《山东省地名志丛书编辑出版纲要》和《各类地名内容要素与顺序》,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纂,做到材料准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特点鲜明,编写规范,言简意赅,确保地名志编纂质量。

  

  已经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尽快启动搜集资料、编写志稿、申报预算等工作,于20158月底前完成地名志编辑初稿,按程序审定后,力争2015年年底付印出版。未出版过地名志的单位,在资料、资金等方面已具备条件的,也可提前安排编辑出版。其他单位地名志编纂工作,随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程,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即行开展。

 

附件:1.《山东省地名志丛书编辑出版纲要》

   2.《山东省地名志丛书》总编纂委员会

     3.《山东省地名志丛书》学术顾问组

   4.《山东省地名志丛书》总纂人员

   5.《山东省地名志丛书》编辑部

   6.《各类地名内容要素与顺序》

 

 

 

                     山东省民政厅

                     2014915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