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示范培训班上的讲话
时间:2014-09-16 10:14

柳  拯

(2014年8月27日)

同志们:

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国地名普查第四批示范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和目标任务,明确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各级地名普查人员业务水平,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打好基础。首先,我受宫蒲光副部长委托,代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来自全国的地名管理及地名普查业务骨干表示诚挚欢迎!对给予此次培训大力支持的民政部黄金海岸老年康复中心表示衷心感谢!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4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民政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立国同志对地名普查作了总体安排部署。7月9日,民政部副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宫蒲光同志出席第一期全国地名普查示范培训班开班式,对抓好地名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半年来,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各级领导工作要求,各项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在扎实有序推进。下面,我就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和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全国地名普查进展情况

半年来,各级地名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名普查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一)组建机构,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是开展普查的重要组织保障。半年来,民政部和各地在组织保障方面,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组建普查机构。为保障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的正常工作,民政部及时组建了地名普查办公室内设机构,专门成立了秘书处、业务指导处和成果转化处,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担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明确了各处室职责分工,制定了工作规则,形成了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了督查督办制度,加强了工作督促指导;建立了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定期编发普查工作简报。三是加强技术支持。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成立了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了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初步建立了地名普查技术支持体系。天津、河北、黑龙江、浙江、湖北等省(市)成立了省级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顶层设计,搭建制度规范体系。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积极推进政策创制,主要制定了三项制度规范:一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4月11日,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出台了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目标任务、普查范围、组织实施、职责分工、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内容。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形成了省级普查实施方案。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审批河北、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甘肃、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实施方案。二是制定普查工作规程。4月18日,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出台了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明确了地名普查的具体流程和技术要求,为实施地名普查奠定了标准基础。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重庆、西藏、陕西等15个省(区、市)已制定省级普查工作规程。三是研制普查软件标准。在总结试点期间普查软件研发和使用经验基础上,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正组织人员研究制定全国地名普查软件设计规范。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正在征求各省(区、市)意见。

(三)强化基础,扎实开展普查培训。培训是普查的基础。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围绕培训重点推进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培训方案。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方案》,对地名普查培训的目的、内容、方式、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等作了系统安排。二是编制培训教材。组织编写了《地名普查指导手册》、《地名普查百问解答》和《地名普查案例汇编》三部培训教材印发培训班使用,已由中国社会出版社正式出版。三是开展普查培训。按照计划,下半年举办四期全国地名普查示范培训班,今天是第四期培训,通过四期培训确保省级普查机构和部分地级普查机构业务骨干接受一次全面的普查知识教育。

(四)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将宣传动员作为地名普查的重要环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地名普查宣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宣传内容、宣传方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和宣传品的制作与发放等内容,对地名普查宣传工作作了全面系统安排。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22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新闻发布会。宫蒲光副部长与普查办有关领导和专家向40多家新闻单位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发布普查标志和口号。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组织设计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标志,向社会公开征集了2200多条宣传口号,并从中筛选出100条作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推荐使用。四是建立地名普查网站。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开通了国家地名普查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天津、浙江、山东、河南、湖北等省(市)建立了省级地名普查网站,山西、辽宁、福建、广西、甘肃等省开设了地名普查网站专栏,安徽、广东、新疆等省(区)开通了普查工作QQ群,江西省开通了普查工作微信平台,为强化普查指导、开展普查宣传和展示普查成果提供了重要阵地。

(五)重抓落实,加快推进准备工作。半年来,民政部和各地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快普查工作进程:一是迅速贯彻国家部署。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3个省(区、市)印发了开展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8个省(区、市)已召开地名普查专题会议,对本省(区、市)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二是认真搞好工作安排。5月9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搞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各地组建普查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加强培训宣传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积极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地名普查经费保障原则,编制了地名普查经费预算,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并报送了预算方案。许多省(区、市)也进行了地名普查经费测算,目前正在积极争取经落实地名普查经费。

二、抓紧推进各项地名普查工作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系统、特别是区划地名系统的一项重点任务。参加培训的都是省级和地级地名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是地名普查的中坚力量,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普查方案和进度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明确普查任务要求。为搞好地名普查,国务院印发通知并召开了专门会议,王勇国务委员、李立国部长和宫蒲光副部长多次讲话作出部署,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及时出台了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系列文件。这些讲话和文件深刻阐述了地名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切实提高普查认识和业务能力。通过学习,要做切实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这次地名普查主要有五方面任务:一是地名基本情况调查,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确保地名信息完整准确;二是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突出问题;三是设置地名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四是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数字化管理,实现长期保管与高效利用的统一;五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对于这五方面任务,大家要在求精上做文章,在求细上下功夫,在求实上想办法,一件一件落到实处,一项一项完成到位。二是明确进度安排。这次地名普查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8年6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今年年底之前为第一阶段,全国所有普查地区要完成组织动员、机构成立、资料搜集、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为第二阶段,要完成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为第三阶段,要完成成果整理、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普查档案,全面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在制定方案、部署工作、督导检查中,要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普查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地名普查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实施难度大。各级政府特别是普查领导小组要发挥主导统领作用,科学制定普查政策和落实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组织、安排、协调好各项具体工作;参与普查的科研机构、技术支持单位要为普查积极提供技术支撑;广大地名普查人员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工作规程与技术规范的要求,准确、规范、全面地填报地名信息,保证普查资料真实可靠。

(二)要突出重点,抓好普查工作落实。从整个普查工作看,质量管控与成果转化利用是关乎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地在前期准备和普查实施阶段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一是要强化普查质量管控。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各地要按照“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创新普查”的总要求,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质量观念,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地名普查任务。当前,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正在研究制定地名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地名普查质量控制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家要求,细化、完善本地地名普查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和技术力量,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信息报送、检查指导、质量监理、成果验收、绩效考核及通报表彰等多种举措,实现对普查工作多要素、无缝隙、全覆盖质量管控,确保普查质量。二是要搞好普查成果转化。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各地要按照“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预先制定成果转化规划,合理确定近期、中期和长远目标,对普查成果转化各个环节做出周密、细致和科学安排。要及时汇总公布有关数据,建立完善地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地名信息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名普查综合效益。要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开发多层次、多种类、多用途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特别是普查试点地区,要充分利用已有普查成果,加大研发力度,切实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探索创新成果转化方式,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地名服务,为做好全面普查成果转化积累经验。

(三)要加强协作,形成普查工作合力。地名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军队、企业、社会力量等方方面面;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涵盖地名、地理、测绘、信息化等多领域业务技术和知识。要完成这项宏大而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要重点统筹协调好三方面关系:一是要协调好国家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国家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规范与标准;各地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推进工作。当前,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正在研究制定软件规范。各地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搞好衔接协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名普查,确保既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又符合各地实际、突出区域特色。二是要协调好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地名普查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作用,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地名资源,形成地名普查资源供给体系;要转变政府包办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做法,积极通过购买、委托等市场形式,吸纳研究机构、专业公司等单位参与普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切实提高地名普查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三是要协调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地名普查职能部门的责任,充分发挥好牵头引导作用,主动与其他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地名普查所需资料,综合利用地理国情普查、国土资源调查、文物普查、水利普查等成果,避免重复普查造成浪费。

(四)要抓住机遇,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地名普查是一项集中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地名管理是常态化工作,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现有地名管理各项政策制度是开展地名普查的基础和依据;同时,要通过全面普查进一步发现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地名管理政策制度,促进各项地名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在全面完成普查任务的同时,根据掌握的信息、发现的问题,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相应对策;要充分利用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力争在地名管理政策创制、体制机制、专项工作等方面有所突破。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要加快政策创制。地名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于地名工作实践,已经成为制约地名工作发展的制度瓶颈。目前,我们正推动修订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名管理标准体系,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推动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和标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二是要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多年来,地名“多头管理”问题十分突出。为加强地名工作统一管理,2013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地名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少省(区、市)也建立了相应跨部门协调机构。各地要积极争取通过地方政府授权或立法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在地名管理上的统筹协调地位,解决好“群龙治水”问题,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要推动地名专项工作。地名普查是掌握地名基本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地名专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地要以地名普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地名标准化、地名设标和地名文化等专项工作,建立地名工作长效机制。目前,部里正在研究制定清理整治地名乱象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地名专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这是最后一期普查示范培训,从前三批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课程安排合理、内容贴近实际、培训收获很大。这次培训的时间和授课内容与前三批基本相同,主要安排了政策解读、示范讲解、试点经验交流以及专家答疑四方面内容。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好这次学习机会,尽快掌握各专项业务知识,学懂弄通各项政策要求和技术操作规范,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明晰对策,为切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发挥应用作用。

最后,预祝大家学习愉快!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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