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修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办法
淄博市修订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办法
近日,淄博市民政局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情况,组织对《淄博市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初级士官、转业士官全部纳入档案考核和文化考试范畴,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企事业单位。《办法》的主要变化:档案考核方面,缩小了各类奖励赋分差距,区分了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和一等功赋分分值;取消了优秀士兵加分项目;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必须提供通报材料;平时二等功或因战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必须由省民政厅核批。文化考试方面,规定考试内容由《复习纲要》改为“公共基础知识”。安置去向方面,放宽了去向选择规定,转业士官结婚时间由满2年放宽到1年以上;取消了户口落户时间限定,只要是在服现役期间因购房、工作调动而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都可以随父母、或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档案考核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在本市范围内予以调整安置去向。岗位选择方面,规定退役士兵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及安置计划均于选择单位前一周公布;在公开选岗中,单位选定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放弃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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