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建议
山东省在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时间:2014-07-14 09:42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高质量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415日)

 

 

2009年国务院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我省青岛等742个县(市、区)列入试点范围。对此,全省各级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共普查地名24万余条,标准化处理地名6050条,新设地名标志1.4万个,校绘电子地图255幅,试点市县全面完成普查试点任务,并一次性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一、科学筹划推进

各试点地区成立了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类抓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了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机制。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专项经费3200多万元,采购专用设备1900多件(套),为顺利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工作中,通过精心、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保证普查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通过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分工负责,实现地名信息采集全覆盖和无缝衔接;通过举办各类专项培训班,加强人员培训,有效提高普查员的专业技能;通过编发《普查工作简报》等进行工作交流、通报和督导,有效加快普查进度。

二、确保普查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要求。按照试点规程所明确的任务内容和范围进行普查,确保普查内容不缺项、不漏项,采集信息齐全、完整;按照规程要求的方法步骤有序推进,确保普查工作不走弯路;按照规程规定的标准指导工作落实、组织成果验收,确保普查标准不走样、不降低。

二是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在信息采集、录入和地图修正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做到专人审核把关、专人登记录入。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审验、校准地名有关重要属性,确保普查信息真实可靠。对于技术性强的图上作业部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专业团队完成,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加强普查员纪律教育,增强其保密意识。强化硬件设施,配备专用设备,物理上隔绝失泄密可能。建立和落实保密责任制,有效防止普查信息泄露,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注重成果开发

一是经民政部批准,在完成地名数据库脱密工作后,利用普查成果建立起“山东民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应用到全省民政信息化“金民工程”决策辅助系统,并提供给国土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利用地名普查目录、成果表和成果图,各试点地区完成了《标准地名录》、《地名志》和《地名图集》的编辑出版,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地名工具图书。

三是利用普查成果,建立完善了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广泛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和学术研究,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大力弘扬和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扩大了地名的社会影响。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地名网站、查询触摸屏和热线电话等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快速、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提升了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做出部署安排,全面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不断提升地名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时间:2014-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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