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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法探析
时间:2014-07-14 09:44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方法探析

—基于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经验材料的调研分析

来源: 舟山市民政局地名办  时间: 2014-06-26 15:18

  1979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地名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启了通过政府组织力量开展地名普查的先河,也从此真正确立了政府组织地名调查,开展地名管理的工作机制。时隔30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1010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要求用3年时间,在全国沿边沿海362个县(市、区)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斗转星移,二次地名普查间的30年,正是我国社会经济发生是大变革的30年,也是科技浪潮席卷全球的30年,在这30年中,中国以濒临崩溃之身,怀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心情,成就了一场伟大的革命,从贫瘠到富裕,从禁锢到自由,从崩溃到奇迹重生;在这30年中,地名以到处重名之乱,本着传承传统文化之愿望,开展了正本清源之举措,从普查到设标,从管理到服务,从到无序到全面规范。由于二次地名普查起源于不同的社会基础,面对不同的工作需求,使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因此,必然在普查范围、普查方法和具体做法上会有所不同。本文拟通过与第一次地名普查的比较及对舟山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调研,努力探寻地名普查的共性做法,并从中摸索出适应于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有效简便方法,

  一、地名普查的概念与特点

  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是伴随人类社会形态的产生而出现的人文现象。

  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

  地名普查就是为了了解地名的数量和地名的基本概况,按照严格规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对一定的范围内地名开展的全面调查。

  与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土地调查、文物普查、地质调查等其它普查相比,地名普查除具有普查工作所具备的时间性强,工作量大,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高等共性特点外,也具有如下特点:

  1. 涉及面特别广。

  地名所指称的地理实体涉及自然界的各类自然地物,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人工构筑形成的各类建筑物,也涉及因人为划分形成的各类地域范围或人类利用自然与改造自然过程中对自然地物进行修饰与改造后产生的自然与人文相结合的各类地物,涵盖了自然产生及人类作用形成的所有可视地理实体。以自然地理实体而言,分陆域地形、陆域水系、海域地形、海底地形等大类;以人文地理实体而言,分行政区域及其它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和旅游景点、建筑物及单位等大类,涉及的面特别广。

  从地名的学科特点来看,以语言学和地理为基础,兼及测绘、历史、文化、社会与统计等多种学科,普查人员需要具备多学科的基础知识。

  2.溯及历史既往。

  一般的普查工作往往以调查现状为主,不涉及历史变迁过程,更不记录历史上曾经出现,但当前已经废止、消失的现象。地名普查不仅要调查从历史上没用至今的地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增地名,也要调查历史上曾经出现,但当前已经消失的地名,更将每个地名的起源,演变过程作为调查的重点内容。

  3.调查的指标特别多。

  地名普查的调查指标包括地名的读音、书写、别名、简称、类别名称、地理位置、地名的来历与含义,历史沿革等地名的基本属性,也包括区分不同地名类别,使用有不同的统计指标描述的地理实体概况。一般每个子类别都有5个以上的统计指标,117个地名子类,涉及近千个调查指标。

  4.普查成果必须结合空间定位与文字描述。

  地名所指代的地物都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和范围,地理位置是地名的基本要素,对地名的定位一般以坐标和和地图两者形式表示,其中地图是用以表示地理位置及地名与地物间,地名与地名间相互关系的最佳载体,相反,离开地图,地名的定位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因此,地名普查必须形成地图和文字描述两种成果。

  5.进行标准化处理,确立唯一的标准名称。

  历史上的地名往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约定俗成,口口相传,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重名同音成为老地名难以适就现代社会节奏的一个瓶颈。因此,地名普查不仅要承担了调查地名的数量、地名的位置和地名的概况,同时,也要承担对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地名确定一个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和大多数人使用习惯的标准写法;对重名同音的地名确定区分方案,并依法报政府审批成为标准名称的任务。

  二、两次地名普查的主要异同比较。

  虽然随着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地名会有一些变更,也会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新增,但是,由于地名是社会的基础地理信息之一,是社会与经济交往的基本信息符号,在一定时期内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地名普查的周期相对较长,同时,不同时期的地名普查既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也具有较大的继承性。比较第一次、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异同之处:

  (一)二次地名普查之间相同点

  1.普查的对象相同。

  两次地名普查都以全国各级政区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为普查对象.虽然,随着地名工作的发展,近年来有将门楼牌纳入地名范畴的趋势,但由于门楼牌数量众多,位置密集,两次地名普查均未将门楼牌个体设定为具体的普查对象。

  2.普查的基本要素相同。

   两次地名普查均以地名的位置(或范围)、语源、读音、书写、名称的来历含义和沿革、地理实体概况为普查的基本要素,对位置的描述、读音的拼写、汉字的书写、名称来历的考证和地理实体概况的叙述,大多采用相同的技术规范,对在普查过程中将民间约定俗成的习惯名称确认为标准名称的方法与步骤也基本相同。

  3.普查用的基础地图及普查成果的基本形式相同

  两次地名普查均采用15万地形图为地理基础,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部分区域兼及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参考;普查成果的基本形式均为普查成果表(地名卡片)和普查成果图,因此,两次普查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在地名来历含义的考评上具有历史继承及相互校核的作用。

  4.普查的领导机构和基本步骤相似

  两次普查均组织了由各级政府领导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整合了各部门、各学科的力量,具有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知识互补、组织健全、保障有力的优势。普查的步骤均包括了外业调查和资料考证等工作阶段,既符合地名口口相传的客观规律,又尊重史籍文献记载,继承前人的考证、训诂成果,达到二者间的合璧。

  (二)二次地名普查之间不同点

  1.普查的时间节点和普查目的不同

  第一次地名普查发生在“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之际,百废待兴,普查的主要目的在于摸清全国地名的基本情况,改变全国各地一个名,到处都是“红卫”村的状况,厘清本源,拨乱反正,恢复被“文革”否定的传统地名。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发生于改革开放30年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城乡空间结发生新变化,传统民族文化面临新挑战,普查的目的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2.普查的资料基础不同

  第一次地名普查发生在“文革”之后,各地的各种历史文献或以“四旧”之名损毁,或因主“文革”动荡散失;或群众心存顾虑而隐藏,有的虽有馆藏,却各种信息不灵、经费困难、时间紧迫等原因,也难以查考。当时,主要参考资料只有1972年版的15万地形图和不甚完整公文档案,资料匮乏,普查成果主要依赖基础干部的实地考察和民间走访;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开始于经济发展、文化复兴的新时期,既有第一次地名普查、文物普查、经济普查、非物质文化普查等普查的资料积累,更有改革开放后30年挖掘整理的历史古志、民间野史、文物碑刻、族谱村志及新编地方志、专业志、第一代地名志、新命名地名档案、地名文化研究成果等大量的资料文献,资料丰富、内容翔实,互为佐证。

  3.地名的范围和分类方法不同

  第一次地名普查的地域范围为全国所有地域,地名类别包括行政区划和居民点名称,独立存在的、重要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当地著名的纪念地、名胜古迹、古遗址、游览地和其它众人工建筑名称,15万地形图上标有的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地域范围主要为沿边海海区域,普查类别包括海域,陆地地形、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11个大类,117个子类,地名分类以《地名分类与类别编制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为标准确定,覆盖了所有地名类别,范围更广、分类更细、属性更明。

  4.增加了地名代码

  第一次地名普查获得的地名条目,按行政区域和地名类别分类区分,归档困难,查询不便。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新增了地名代码栏,按照《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用阿拉伯数字为每条地名编制共20位数字的代码,其中 第一段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第二段由3位数字组成,表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第三段由5位数字组成,表示地名属性的类别,第四段为6位数字,表示附加码,用以区分同一类别并且是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使用地名代码后,每条地名都有全国唯一识别码,便于地名的“数字化”,有利于统计、归档和查询,

  5.普查的精度要求不同

  第一次地名普查以摸清家底,拨乱反正为主要工作目标,普查的重点以行政区域名称、居民点名称为主,兼及自然地理实体和专业部门使用的名称。其中,仅要求对大队(注:大队为历史称谓,相当于村民委员会)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其驻地名称,重要自然村名称,县内较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其它各类重要地名填写地名卡片;要求对公社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省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省或地区内大型人工建筑物,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及其它重要的地名填写概况材料。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对不同子类的地名均确定了详细的附加属性填写规范,要求对普查范围内的所有地名进行详查,摸清每条地名的所有地名属性与概况,并要求对每条地名均填写普查成果表(相当于第一次地名普查的地名卡片和概况材料),掌握的地名数量更多、更全,地名信息更加丰富。

  6.普查使用的技术手段不同

  受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第一次地名普查采用全手工操作:地理坐标通过图上手工量测获取,精度较低,误差较大:地名成果的形式单一,地名表、地名卡片和概况材料手写填写,工作量大,差错率高,修改困难。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使用了最新的“数码技术”,在使用传统纸质介质的基础上,使用了“数字化”的录音录影技术、GPS定位设备,矢量地图和最新版的地名管理数据库,可以通过摄录设备记录原始的调查资料,地物的直观影象,可以通过矢量地图自动确定准确地理位置,修改图上地物,实现地物与地名的高度统一,也可以便捷地实现修改、查询,排序、统计和打印功能,不仅有利于提高地名普查的成果质量,更有利于普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

  三、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主要方法及利弊分析

  地名普查的方法就是指在地名普查过程中为达到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效果所采取的办法与手段。从普查的实施对象来看,可采取政府组织实施、向企业购买服务、政府组织实施与购买服务相结合3种方式;从调查的组织方法来看,可采取以条为主、以块为主,条块并重3种方式;从普查的实施步骤出发,可实行内业整理——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外业整理——内业2种方式;从普查的工作顺序出发,可实施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和全面同步推进2种方式。现结合舟山市等地的试点情况,对此略作分析。

  (一)政府组织与购买服务相结合是确保高效优质完成普查任务的有效手段。

  从全国各地的试点经验来看,2010年第一批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的19个县(市、区),其中有天津滨海新区、河北乐亭县、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上海浦东新区、江苏赣榆县、浙江舟山市普陀区,福建福清市、广东台山县、广西宁明县、海南文昌县10个县(市、区)采取政府组织实施为主,购买技术服务为辅的普查方法,其余9个县(市、区)全部由政府组织实施。从浙江省2010年开展的13个试点县(市、区)地名普查试点情况来看,其中仅义乌市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其余全部采取政府组织实施为主,购买技术服务为辅的普查方法,及时地完成了普查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普查效果。在浙江省2011年,全面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的77个县(市、区)中,仅有杭州市下城区、东阳市等3个县(市、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其余也均采取政府组织实施为主,购买技术服务为辅的调查方法。购买服务为主的政区仅占政区总数的4%。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政府统一组织的调查行为,可以较好地获取地名的语言和文化信息。

  地名随着语言的产生而出现,随着文字形成而记录。它首先是种语言现象,受教育文化程度的影响,一些自然村、自然山岙名称等小地名往往通过一代一代的口口相授而传承。我国地域辽阔,人口迁移频繁,各地均有方言复杂现象,县城与乡下、乡村与乡村,语音迥异,十里不同音,隔村语不同,是南方方言的一个重要特点。方言的这个特性,使方言对外人而言,尤如天书,极容易造成调查人的误听、误记和理解上的歧义。传统地名多产生于群众的生活、生产过程,带有很深厚、浓郁的民俗文化色彩,是特定地域内人们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及宗教信仰文化的浓缩。隔乡不同俗也是南方民俗文化的一大特性,其中有些观念对当地而言,是通俗易懂的,对外人而言,可能是无法理解的。因此,地名要素的采集很难通过简单调查就能获得可靠、准确的信息。15万地形图、11万地形图中出现的地名差错,也大多因对方言的听不懂而产生。当地有知识、有文化的乡村干部,兼有熟知方言、民俗和受过文化教育的双重优势,通过政府长期构建的严密组织网络,通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审核调查内容,激发当地乡村干部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利用他们的集体智慧,既可以确保地名条目查齐、查全,又可以较好地架起方言与规范汉字间互通的桥梁,获取准确、可靠的地名信息。

  2.购买专业单位的技术服务,可以实现不同专业间的人才互补。

  地名管理部门虽长于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但在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方面缺乏人才,面对第二次地名普查使用的新技术、新载体,一时难以驾驭,难以应用。专业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单位,拥有大量掌握高新技术的人才,这些人才,既有熟练使用电子地图和数据库软件的优势,又有年纪轻、有活力,工作效率高的特长,在合理范围购买专业单位的技术服务,可以实现不同专业间的人才互补,提高实地测绘、地图标绘、数据库入库和资料汇总方面的速度,加快地名普查的进度。

  3.技术服务企业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难以独立开展地名普查。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普查的地名类别众多,其中大量涉及经济、社会、人文,甚至包括自然概况方面的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大多为内部资料,涉及面广,数量多,有些甚至没有列入正常的统计项目,需要查阅大量工作台帐或历史工作档案,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指令和部门协调与配合才能获得。如果将普查工作全部交由技术服务企业负责,由于企业单位难以利用政府的行政资源,其自身的工作方法与组织形式与政府部门又有很大的差异,往往很难得到其它政府部门的支持。资料来源困难将成为技术服务企业独立开展地名普查的巨大瓶颈。另一方面,地名是重要的文化资源,是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服务企业虽有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上的优势,但也明显存在缺乏历史文化底蕴,不精通方言,不熟悉乡情村情,对地名法规了解不透等诸多方面的先天不足,难以确保地名用字和地名来历含义等要素的普查质量。

  (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是外业调查的首选方法

  从各地的试点经验看,全国19个第一批试点县(市、区)及浙江省内采取政府组织实施为主,购买技术服务为辅方式的普查区单位,几乎全部都采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调查方法,其中的差异仅在于条块如何结合的问题。有的地方,如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强调“块”的作用,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普查分区,将普查分区内所有类别地名的调查工作全部交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中涉及文化、交通、旅游、水利、农林、电力、通信等专业部门的地名,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处理,经各部门、各单位审核后,以“块”为单元汇总上交区普查办;有的地方如慈溪市、岱山县和舟山市定海区等地,重视条与块的协同作用,将涉及专业部门的地名普查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专业部门负责,在专业部门统一填报后,由县(市、区)普查办分发至乡(镇、街道)补充完善。经对各地的普查成果分析,第二种条块结合方法更为高效,优质。原因分析如下:

  1.以乡(镇)地域为单元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体现了地名的地域性特征

  每条地名对应的地物均有一定的地理位置和地域空间,专业部门提供有地名资料虽然有比较详尽的地物概况说明,但往往也存在文字与地图脱节,位置、范围不清,图上难以定位的问题。以专业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基础,通过乡(镇)的校核,定位,有利于明确地物的空间位置,实现文字、地图及照片的一一对应,也有利于加强资料间的互补作用,修改差错,完善成果。另一方面,专业部门建设的一些地物,往往由县级以上各部门审批、建设、验收,基层政府很少参与其中,加强乡(镇)政府与各部门的协同,有利于各乡(镇)完善以普查分区为单元的区域性普查档案,从而提升乡(镇)政府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能力。

  2. 由专业部门承担本单位管理地名的普查任务,体现了责权利一致原则。

  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普查的地名涉及地名机构管理、乡(镇)政府管理、专业部门管理等各种类别的地名,其中文物保护单位由文化部门命名、管理,海域地名由海洋管理部门管理,公路设施由交通部门建设、命名与管理,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建设、命名与管理,旅游地名由旅游部门命名、管理……,仅陆域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域名称、居民点名称、城市(城镇)街巷、人工建筑名称由地名管理机构或乡(镇)政府管理,将各专业的地名交由相应的管理单位进行普查,既有利于落实普查责任,增强各单位加强的地名管理认识,也利于提高普查质量。

  (三)做好外业调查前的资料整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从全国19个试点区域的经验来看,其中天津滨海区、吉林临江市、辽宁长海县和上海浦东新区均明确提出由内业—外业—内业和将现有地名资料事先整理后印发到基层调查、补充的工作方法。从舟山市去年和今年两年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情况来看,其中3个县(区)均采用与上述4个试点县(市、区)方法,仅普陀1个区采取了由乡(镇、街道)事先不提供现有地名资料,完全由基层据实填报的工作方法。比较上述两种方法,以第一种方法为佳。原因分析如下:

  1.做好外业调查前的资料整理,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地名资料

  经过近30年的地名工作,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有比较坚实的资料基础,第一次地名普查、第一代地名志、各种地方史志和各种地名文化研究文献积累了大量的地名考证成果,近30年地名管理工作也积累了大量的地名命名与更名资料,这些成果与资料,一般只有地名管理机构才有条件全部、完整地保存,也只有专业的地名管理工作者才能熟练、准确地予以检索、运用,做好外业调查前的资料整理,充分利用前人的成果,充分发挥现有资料的宝贵价值。

  2.做好外业调查前的资料整理,有助于普查员熟悉地名的基本要素和普查成果的基本内容。

  地名管理工作仅仅是民政工作中一个较小的组成部分,受人员编制和财力的限制,各地大多没有设置乡镇一级的地名管理机构和专职地名管理人员,受专业素养和工作熟练程度的限制,各地组织的基层地名普查队伍虽有熟悉地方文化的长处,但存在缺乏参考资料、对地名的历史沿革和地名法规了解不深的弱点,短期的培训不足以完全解决普查队伍的专业素养问题,将现有资料整理成地名普查成果草表,印发给基层普查员,有助于普查员熟悉地名的基本要素和普查成果的基本内容,帮助普查员加深对培训内容的理解,促进普查员的成长。

  另一方面,地名普查类别众多,纷繁复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做好外业调查前的整理工作,也有助于基层普查员全面梳理地名条目,避免因普查员工作责任心与熟悉程度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普查条目的缺漏问题。

  3.做好外业调查前的资料整理,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成果质量

  地名考证是复杂而繁琐的学术研究问题,需要大量深入细致的查考,需要大量的文献资料支撑,现有各类文献中的地名文化研究和地名考证往往针对重要和复杂的地名而开展,承载了前人的智慧和无数的心血,,充分利用现有资料,能够借助前人成果,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抛弃原有资料,由基础从头开展普查,虽然能够冲破原有的框框,突破原有资料的局限,在某些问题上取得意外的成果,但是,大量的重复工作既可能影响工作效率,迟滞工作时限,增加工作成本,也可能影响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弱化成果质量。

  (四)试点先行,是培养人才,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

  从全国19个试点区域的经验材料看,天津滨海新区、辽宁长海县、上海浦东新区、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广东台山县等地都在全面开展普查前选择了1-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区域先行工作,通过试点总结方法,获取经验,全面铺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原因如下:

  1.第一次地名普查经验不适应新技术下的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使用了最新的GPS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采用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号总参谋部测绘总站最新的研制的V3版地名数据库系统,带来了全新的地名管理思路。30年前取得的第一次地名普查经验建立在全手工作业的基础之上,在新技术条件下缺乏现实意义。选取有代表性的小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可以获得新条件下的组织队伍,确定普查步骤和普查方法上的工作经验,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2. 通过试点先行,可以有效培养一批地名普查骨干队伍

  对于各地地名管理及地名普查人员而言,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使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实际的应用、充分的磨合与实践的检验,通过在精选文化高、基础好、责任心强的普查管理员和普查员参与小区域的试点工作,有助于培养人员的实际操作经验,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地名普查骨干人才队伍,并通过这支队伍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把关服务。

  四、填写地名普查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填写汉语拼音栏应注意的问题

  地名的汉语拼音是我国地名走向国际化唯一罗马字母化方式,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198412月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对各类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定。此后,按该《规则》拼写中国地名的要求,写入了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成为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使用,V3版国家地名数据库为《地名普查成果表》的“汉语拼音”栏设置了自动拼写功能。但是,由于地名中常有多音字、生僻字,类别复杂,通名繁多,农村居民点(自然村)的无通名现象也时有存在,数据库的自动拼写功能常常会出现误拼现象,主要问题为多音字误拼和专名、通名区分错误,需要通过人工干预予以解决。从全国和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推进会展示的普查成果来看,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汉语拼音拼写不规范的问题。

  2.填写简称应注意的问题

  地名的简称多出现在乡级以上政区名称、城市名称,以及单位类等名称较长的地名。乡级以上政区和城市名称一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地形成,也有的在政府发文过程中通过行政手段确定,填写简称时应当查阅当地政府的公文代号。单位类等名称较长的地名,则一般根据群众的语言习惯及有效区分需要,由行政区域、单位专名和一般能够构成,填写时应当充分征求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考证名称来历及沿革应注意的问题

  名称来历及历史沿革的考证工作是严谨的学术研究过程,需要结合史志与文物记载、他人研究成果、当地民间传说和家谱资料,通过综合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其中,史志、文物和家谱记载资料的可信度一般高于民间传说。但应当注意的是,史志、文物和家谱也是历史时期前人通过调查和考评获得的,未必都正确可靠,不同的史料间甚至可能相互矛盾,普查时不能过于迷信前人与专家现有的考证结果。民间传说虽然经过较多的民间艺术加工,经常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但其中有一些也有原生的来源,隐含有科学合理的成分,在地名考证中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全国文物考古和史料考证过程中忽视民间传说的作用而造成巨大损失的例子并不鲜见,其中20009月曾经引起全国轰动的余杭“彭公大墓”考古事件最为典型:当时,包括中国新闻社在内的全国各大媒体刊发了《浙江考古重大发现:彭公大墓可能是越国王陵》的报道,但是,经过近2个月的挖掘,最终发现所谓的大墓只是古代水坝而已。考古挖掘结束之后,有人在反思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想起民间称此地为“风水坝”,流传有明朝皇帝朱元璋破风水的故事。如果事先重视地名和民间传说的作用,浪费了巨大财力物力,被称为考古界耻辱的“彭公大墓”事件也许可以避免。

  另一方面,有些地名的名称来历复杂,存有多种说法,普查时应当逐项记载不同的说法,并说明出处。若无可靠证据分辨不同说法的可信度,可不在普查成果表中作评价,留待今后继续研究。

  4.审核专业部门提供的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而言,专业部门具有专业管理的特长,提供的地名概况资料相对比较科学、准确。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后,各地经济发展快速,工程项目众多,城乡交通设施及城市道路、街巷建设、改造频繁,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资料整理的现象,填写地名普查成果表时,不能完全迷信专业部门提供的资料。专业部门的资料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道路和建筑特改造工程中使用的名称未必是经过批准的标准,可能是工程名、暂定名或自定名;二是对于经过多次改造的道路和建筑物而言,往往只提供最后一次改造的资料,缺少历史沿革变迁和历史概况资料;三是有的道路改造工程并不一定是单条道路的全程改造,专业部门按最后一次改造工程项目提供可能仅仅是其中的部分内容,也可能是几条道路的总数合计,道路的长度、宽度及路面概况未必完全准确。这些问题在舟山市各县(区)的普查试点中已多有发现。解决上述问题的较好办法有2条,一是对照《地名志》、《地方志》、《城乡建设志》、《交通志》等地方志、专业志比较、审核新资料,从中找出差异之处,逐项排查;二是通过GPS实地测量每个地物的现状,将测量结果与专业部门的资料相互对照,逐项核查。

  5.填写地理实体概况应注意的问题

  从全国和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推进会展示的普查成果来看,“地理实体概况”栏不同程度地语序混乱,术语、标点乱用,计量单位不统一,历史纪年不规范(,比较普遍存在的是,1911年以前的历史纪年要使用中文数字,却使用阿拉数字,1911年以后的民国纪年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却使用中文数字)等问题。综合各地试点经验,笔者认为填写地理实体概况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不同的地名类别有地理不同的地理实体概况填写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地名子类分别对照相应的属性要素项目,逐项填写,避免误填与缺漏;二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及数据库中的要素提示是一种适用于全国大多数区域的普遍性的要求,同样的子类在不同的特定的区域,可能有特定的具有个性的特征,填写时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予以适当的增减,写出符合个性的内容;三是行文用词要规范,同一个地名子类的概况描述顺序要一致,使用专用术语要符合该行业的公认习惯,使用计量单位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使用标点符号要符合《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GB/T158341995)的要求,使用数字要符合《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国家标准(GB/T158351995)的要求,使用方言字地名,应当同时填报《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地名用字读音申报审定表》。

  

  参考文献: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地名普查办发[2010]1号文件。

  2.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3月编印。

  3. 《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试点单位经验总结材料》,浙江省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5月编印。

  4. 《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资料汇编》,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5.中国地名委员会,《全国地名普查若干规定》,1980510日,(80)中地字第09号文件。

  6.王建富,《我国地名事业发展研究》,刊于《行政区划与地名》2010年第4期。

  7. 李炳尧、刘保全,《地名管理学概论》,中国社会出版20081月第1版。

  8.辽宁省地名委员会、辽宁省地名学研究会,《地名学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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