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科学规划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14-04-02 15:07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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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科学规划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枣庄市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典型带动、科学发展”的思路,以落实“一个规划、两项重点、三大措施”为抓手,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科学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开展了殡葬设施选址和规划编制工作,出台《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近远期结合、适度超前,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明确殡葬设施发展战略和目标,整合现有殡葬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殡葬设施性质、规模和空间布局。二是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把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作为当前两项重点工作。自2010年起开展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并选择滕州市先行试点,到2014年底,枣庄所辖区(市)都将拥有一处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为群众治丧活动搭建完善集中的服务平台,实现了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场所与遗体告别等选择性殡葬服务场所的分离。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居)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村(居)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合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由镇街统一规划建设。经反复调研论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完成了68处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目前已有3处公益性公墓建成运行,正在建设的有15处。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管理始终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优惠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实行费用减免。殡仪服务中心免费为“三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提供标准守灵室。城市郊区乡镇(街道)各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城市驻地和辖区内低保、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公墓内设立军魂园和公益林,对安葬老革命军人实行费用减免,对角膜、遗体等捐献志愿者免费提供安葬服务,开辟一元墓穴区,为五保对象提供免费安葬服务。三是政策规范,组织保障。市政府出台了《枣庄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公墓的性质、建设和管理主体、建设原则和标准、申建程序、惠民政策、年检制度、相关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公益、便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及时调整充实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并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任务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完成时限;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进行督查,印发《督查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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