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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画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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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认为可变“无用之用”为“有用之用”的栎树 |
□ 赵沛霖
庄子作为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其哲学的思考和探索范围远远超出了社会现实生活领域,而广泛涉及到宇宙自然的问题。他对自然的兴趣和思考远多于儒家、法家和墨家等其他各家,他的自然观因此涉及也最为广泛,内涵最为丰富,观点最为深刻。其中,他对自然的价值及其与人类生存、发展关系的认识和表现出的生态智慧,尤其深刻和突出,并具有极大的启发性,以致直到今天,对于我们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庄子最为重要的贡献在于:注意并认识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并提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具体方法。
“有用之用”和“无用之用”
我们知道,作为主体的人是通过创造性的活动,也就是通过劳动实践从自然索取而得以生存。但是,人的任何劳动实践都只能在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基础上才能成为现实,而一切物质条件和物质基础归根结底都来源于大自然,没有大自然的慷慨奉献,人类的一切都无从谈起。就是说,没有大自然这个对象世界的存在,作为对象性存在的人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显然说明,大自然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因而也是一种价值关系。
从这一点出发,庄子注意到大自然为它的后代——人类,付出的沉重代价,并提出了一个对于人类来说具有普遍意义的重要问题: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而这正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须面对的基本矛盾。
庄子根据自然万物是否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也就是根据是否具有价值把自然万物分为两种:“有用之用”和“无用之用”。《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大意是说:山上的树木是自己招致侵害,膏火是自己招致煎熬。桂树的果实因为可以吃,所以遭到砍伐;漆因为可以用,所以漆树才遭刀割。世人只知道有用的用处,而不知道无用的用处。可见“有用之用”是指对人有用,也就是有价值的自然物;“无用之用”是指对人没有用,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自然物。庄子思想的卓异之处在于:不是仅仅对于自然万物做了这种区分,而是进一步从大自然自身的角度,看到了这两种不同的自然物,由于对于人的生存具有不同的意义,而导致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和结果:
一种是“有用之用”的楸树、柏树和桑树,当“其拱把而上者,求狙猴之杙者斩之;三围四围,求高名之丽者斩之;七围八围,贵人富商之家求樿傍者斩之。”这句话的大意是说:当楸树、柏树和桑树长到一两握粗的时候,那些想用木橛拴猴子的人就把它砍了;长到三四围粗的时候,盖房需要栋梁的人就把它砍了;长到七八围粗的时候,那些想用大木料做棺材的富人就把它砍了。通过这些树木的遭遇,庄子说明这些树木之所以“未终其天年,而中道之夭于斧斤”(《人间世》),就是因为它们是“有用之用”,即对人来说具有价值。
相反,另一种是“无用之用”的自然物,如作为“散木”的栎树,就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不成材之木:用它造船,太重,船就会沉;用它做棺材,很快就会腐朽;用它做器具,很快就会毁坏;用它做门窗,会冒出汁液;用它做柱子,会招虫蛀最终使房屋倒塌。这种不成材的树木,没有一点用处,但也正是因为“无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寿”,即正是因为对人没有什么用处,它才能避免楸树、柏树和桑树“中道之夭于斧斤”的遭遇而得以长寿。
本来,庄子通过“有用之用”的楸树等和“无用之用”的栎树这两个例证,意在阐明如何为人处世的思想主张:一个人要远离社会现实,不为世所用,才能保全自己,得尽天年。显然,这种回避矛盾,远离现实的人生哲学是十分荒谬,应当予以批判的。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人的生存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看待这种现象,那么庄子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人来说,“有用”即有价值的自然物往往“中道之夭于斧斤”,而“无用”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自然物倒能避免这种遭遇,这说明从人的角度看的“有用”、“无用”也就是有无价值,与从物的角度看的能否尽天年得长寿,彼此之间恰好形成了尖锐的背离。正是这个背离,凸显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要以损害和牺牲环境为代价,从而把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以令人警醒的方式揭示出来。
有节制地开发使用“有用之用”
庄子不但初步认识到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而且提出了解决这一矛盾,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破坏和损害的具体办法:即巧妙地利用“有用之用”和变“无用之用”为“有用之用”。这突出地反映出庄子高超的生态智慧。
如何利用“有用之用”?庄子首先把“有用之用”的自然资源分为两类:一类自然资源在整体上是无限的,如日月之光和雨水等;另一类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这类自然资源是消耗性的,如前面提到的桂树、漆树、桑树和柏树等。利用这类自然资源以对环境的损害为代价,而利用在整体上是无限的自然资源,如日、月和雨水等则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以庄子主张尽量利用这类自然资源。他在《逍遥游》中指出:“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时雨降矣,而犹浸灌,其于泽也,不亦劳乎!”大意是说,太阳、月亮已经出来了,可是蜡烛还不熄灭,其亮度不是很难显现出来了吗!好雨已经适时普降了,可是还要打水灌溉,润泽禾苗,这岂不是徒劳无功吗!十分明显,在生产和生活方面,庄子主张尽量利用日月之光和雨水之类的天然能源和资源。这样,达到节省能源,减轻劳动强度的目的,但却不需要消耗资源,对环境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其次,庄子主张有节制地开发和使用消耗性的自然资源。
庄子认为,消耗性的自然资源,如前面所提到的桂、漆、楸、柏和桑等树木,当然可以采伐使用,但有一个前提:要在使它们“尽天年”的前提下,也就是在符合自然本性和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地加以使用。为此,庄子发出了发聋振聩的警告:如果对人的欲望和需求不加以合理的节制,只顾人类的主观需要而过度消耗资源,那就是“材之患也”!(《人间世》)
这是对于只顾人类需要而违反自然本性和规律,使自然物“中道之夭于斧斤”的滥采滥伐所发出的语重心长的警告。因为“材之患”,实际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之患和生态之患,归根到底也是人类的自身之患!
变“无用之用”为“有用之用”
对于“无用之用”,庄子的主张十分明确,那就是变“无用之用”为“有用之用”,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变废为宝”。
首先说对于栎树的利用。前面说过,由于材质的原因,用栎树做船、棺材、器具、门窗和柱子,都不行,但庄子认为用它作社树却是可以的。我国古代的宗教观念认为,社树是一种具有神圣宗教观念意义的神树,常常被作为社的象征。所谓社,则是掌管土地之神。把这样一种做什么也不行,无所可用的栎树,用来充当仅仅供祭祀和观赏的社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说确实是使“无用”变成了“有用”,为它派上了最合适的用场。要知道,先秦时期我国各地、各个行政层级,上至王室、诸侯,下至普通乡里大大小小的社不计其数,有社必用树木充社树,所需树木的总量相当可观,而且原来一般所用的都是优质树木:所谓“大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初学记》卷十三引《尚书·无逸》)用松、柏、梓、栗、槐充当社树,把本来可以制作各种器物和工具的优质资源,却用来充当仅仅具有象征意义的“神物”,明显是一种资源的严重浪费。如果改变传统的习惯和做法,采用庄子的主张,所有的社都用栎树做社树,那将节省下多少有用之材!
另一个突出的例证是对“无用之用”的大瓠即大葫芦的利用。《逍遥游》中记录了庄子与惠子就一个特大瓠能否加以利用的一段对话:惠子对庄子说,魏王赠我一粒大葫芦的种子,我种下这粒种子,长大以后结出的葫芦非常大,能容下五石之多。用它盛水,其坚固程度经受不住;剖开做瓢,它舀的水太多,没有容器可盛下。这葫芦真是够大了,但大得没有用处,我就把它砸碎了。庄子回答说,您真是不善于使用大家伙了……现在您有能容下五石的大葫芦,为什么不把它挖空做成“腰舟”(相当于现代的救生圈)在江湖上游荡,反而为它太大无处可用而忧愁呢?可以看出您的头脑还是没有开窍啊!
惠子断言这个特大葫芦没有用,是因为用它盛水不符合它的特点(葫芦脆弱的料质不能承受五石水的压力);用它做瓢舀水,由于缺乏相应的条件(没有那样大的容器),所以也归于失败。而庄子则不同,他根据大葫芦的性质和特点对它做了适当的加工改造,即把它挖空做成“腰舟”,并用于适当的场合(即在江湖上漂游),故能将它派上用场。可以看出,庄子把不能直接利用的自然物,通过加工改造使之具有了经济价值,从而把“无用之用”变成了“有用之用”。
总而言之,庄子通过栎树充当社树和大葫芦做腰舟的故事,提出了他的关于变“无用之用”为“有用之用”的思想主张。限于时代条件和认识的发展水平,庄子未能从理论上阐述他的这一思想主张,但他的思想主张却完全符合以下正确的观点:自然资源价值的实现,不完全是自为的,而需要主体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介入,即认识它的性质、特点,根据客观规律对它进行积极的改造,这样,“无用之用”就能转化为“有用之用”。这说明,自然万物都可以说是“有用之用”,而根本没有绝对的“无用之用”;“无用之用”的暂时存在,只是说明人们还没有真正把握它。
以上正是庄子关于自然价值及其与人类生存关系的思想和表现出的生态智慧。
庄子生态智慧的现代价值
我们知道,在世界范围内环境开始遭到严重破坏,生态大范围失衡,是近代工业革命以后的事情,而人们真正注意到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则在20世纪中期以后。但是,在两千多年前,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尚处于前萌芽状态,环境和生态问题尚未显露出来的时代条件下,庄子就已经注意到并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既符合科学精神又切实可行的具体主张,可见其思想的前瞻性和超前性。时代前进和历史发展充分证明了庄子生态思想和生态智慧的意义和价值:庄子所提出的问题和主张是跨越时代、民族和地域的具有人类共同性的重大问题,因而直到今天,仍然可以为我们现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文化思想支持和重要启示,这说明庄子的这些思想和智慧至今仍在熠熠生辉,具有明显的现代价值。
当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人类活动对生态和环境的影响及破坏,远远超过了庄子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重温庄子关于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矛盾的思想,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在这方面,最为重要的是反思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思维定势,调整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以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总是就自然对于人类的意义和价值提出问题,也就是围绕着人类的需要提出问题,而没有从自然的角度提出问题,有意无意地表现出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现在,既然要彻底摒弃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就不能再片面地只顾人的需求和欲望,而应当避免主体行为的过度张扬,充分注意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换言之,除了从人类的角度提出问题之外,同时还特别应当从另一个角度,即从自然的角度提出问题: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给自然带来了什么意义和影响?对环境和生态自然带来了什么损害和破坏?只有从这样两个角度双向思维,而不是只顾人类的单向思维,才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既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使自然物得以“尽天年”并得到充分和有效的利用,从而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之间的平衡。
不仅如此,庄子所提出的解决人类生存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的具体方法,在现代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对我们解决人类生存的基本矛盾同样具有重大的启示。事实上,我们要实现在和谐、高效、健康、文明发展理念主导下的绿色循环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消费方式,必须继承和发展庄子的主张和生态智慧。来源: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