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刘同林副厅长在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
时间:2014-12-03 10:02

同志们:

根据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体安排和省厅工作计划,我们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地名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提高各级地名普查人员业务水平,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打好基础。在这里,我代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厅,对参加培训班的各市、县主管地名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搞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是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组织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地名是基础性社会公共信息,是人们日常交流交往的重要工具,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开展地名普查,摸清全国地名底数详情,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弘扬传统文化、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中央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地名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支撑。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基本情况,推动地名命名更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其次,这是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展第—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30多年。这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大量新的行政区域名称、居民区名称、街道名称、建筑物名称等不断产生。同时,也有众多地名消失或发生变更,地名变化的数量、频率呈现出不断增多、加快趋势。现有地名信息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全面掌握地名现状,对不规范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这是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地名服务直接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地名的需求不断增长,但现有一些地名信息陈旧落后、不全不准,制约了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开展地名普查,全面、系统地掌握地名现状资料,实现地名信息数字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第四,这是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客观要求。我省地名文化资源十分丰富,许多地名体现了广大群众对人文自然环境特有的认识和思考,记录着齐鲁大地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创造的文明成果,是齐鲁文化形成、发展和传承的重要载体。我省现有千年古县74个,千年古镇229个,千年古村落数千个,具有山东特色、绵延数百数千年的地名不计其数,但目前我们对地名遗产情况还没有完全摸清。尤其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名不断消失,破坏严重,亟需进行抢救和保护。开展地名普查,深入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有利于保护地名文化资源,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二、全面把握地名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地名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较长,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任务艰巨繁重.要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难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普查工作,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和我省总体要求,这次地名普查的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开展地名基本情况调查,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确保地名信息完整准确;二是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突出问题;三是设置地名标志,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健全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四是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数字化管理,实现长期保管与高效利用的统一;五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另外,我省沿海7市已完成普查试点任务的县市区要同期开展地名补查工作,完成资料更新整理、成果转化利用等工作,建立地名信息更新维护长效机制。围绕这些任务,各地在制定方案、安排工作中要细化分解到时段、到岗位、到人员。

(二)把握普查原则。要将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安全普查、创新普查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普查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一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地名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章制度,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二要坚持科学普查,发扬科学、严谨、务实作风,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规范和时间安排,稳步推进普查工作;三要坚持安全普查,强化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妥善保管普查数据和资料,妥善处理普查所涉及的军事等敏感问题;四要坚持创新普查,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技术优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这四项原则,要在工作中自觉坚守,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普查工作在规范轨道上运行。

(三)确保普查质量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数据不真实,普查就失去了价值。要强化质量意识,始终严格质量标准。严格遵守省地名普查办制定的普查制度,遵循普查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组织实施地名调查、考证和填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普查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审核检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地名普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指导督查,发挥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优质高效。

(四)注重成果应用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原则,加快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对地名普查成果的整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建设性、指导性专题报告;加强对地名命名更名的规范性审定,做好地名标准化处理,及时汇总公布标准地名;通过对地名数据库的技术处理,分级建立政务管理、决策辅助、公共服务基础数据库,为部门行业管理、数据交换共享、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对普查成果的整理考证,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纂出版各类地名图、志、书、录等,传播地名知识和优秀地名文化。在这里特别强调,试点单位要做好地名补查工作,加强试点成果的整理与转化,不能出现试点成果与全面普查成果“两张皮”现象。

三、认真抓好地名普查工作落实

为搞好这次普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开展了普查试点。自2009年到201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我省完成了沿海742县(市、区)地名普查试点任务,建立了各级地名数据库,普查成果一次性通过验收,为全面开展内陆地区地名普查奠定了基础。二是作出全面部署。组织收看了全国地名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成立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地名补查工作的通知》。今年10月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对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作了部署。三是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省民政厅设立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制定《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制度》,编制普查培训教材,下拨2014年度补助经费并编制2015年度省级补助预算,研究地名普查建库软件开发和数据转换处理有关问题,为全面实施地名普查做好相关基础准备工作。

目前,我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已全面启动。年底前,全省所有普查地区都应做好成立机构、组织动员、制定方案、人员培训、搜集资料等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当前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要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要抓紧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县两级都要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工作。要强化组织协调和部门配合,健全协商协调、指导督导、信息共建共享等机制,确保地名普查工作分工合理、运转顺畅。目前,全省17市已经成立市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县(市、区)要加快组建普查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要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各地要按照省厅部署,根据《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本级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按照省里制定印发的普查管理制度,健全本地工作制度规范,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地名普查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目前,枣庄、莱芜、滨州已上报市级《实施方案》,其他地区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协调推进,保证普查进度。各地要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尽早召开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和本级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对地名普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阶段成果等内容和要求。要搞好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强普查工作督促检查,确保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潍坊、泰安、莱芜、聊城等市已召开市级地名普查工作会议,东营市召开了地名补查会议,聊城市副市长还两次专门召开座谈会讨论研究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各地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统筹规划,搞好部门协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名普查,确保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四要加大投入,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抓紧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把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省地名普查办关于普查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普查经费使用,严格经费开支,加强经费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节俭、安全、高效。

五要搞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多年来,全省地名管理队伍经历了多次轮换,目前,地名管理人员对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操作规范、调查方法等业务知识普遍缺乏了解,搞好普查培训成为完成普查任务的当务之急。要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切实抓好普查培训。省地名普查办负责市及县(市、区)地名普查骨干人员培训,市、县两级地名普查办要负责做好基层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做好乡镇和单位普查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普查队伍能力素质。

六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与先期普查试点不允许宣传的要求不同,这次地名普查要求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为此,省里开通并运行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题网站,积极组织参加民政部地名普查宣传口号征集和地名知识竞赛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热烈响应。目前省地名普查办正结合实际制作山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封,创作《普查员之歌》,并制作普查规章制度挂图等,切实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各地要把宣传动员作为地名普查的重要环节,统筹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全面系统安排。充分发挥地名与百姓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网站、宣传片、宣传栏、海报、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四、对办好本期培训班的希望和要求

省里组织这次培训班共分三期进行,从1123日开始到122结束,每期3天,今天是第三期。在座同志都是地名工作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直接承担着地名普查工作重任。希望大家珍惜和利用好这次学习机会,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围绕普查搞好交流,坚持宏观把握和具体操作相结合,业务理论与技术规范相结合,基本地名信息普查与地名文化挖掘相结合,开展普查工作与提高地名管理能力相结合,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明晰对策,为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贡献力量。一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通过听课、自学,掌握国家、省有关地名普查的文件和要求,做到政策学懂、业务吃透、程序弄准,确保各项政策执行落实到位。二要学习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熟悉地名普查要领,认真演练,为实际操作打好基础。三要加强交流和创新。大家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创新和提高。另外大家在学习培训期间,一定要注意做好人身、财产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最后,祝大家在培训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学业有成!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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