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T 18521-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类别的划分规则与地名类别代码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信息系统和相关信息系统中地名信息的处理与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93.1-199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名 geographical names 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GB/T 17693.1—1999,定义2.1] 3.2 地名信息 information of geographical names 反映地名及其属性的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等的总称。 3.3 标准地名 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 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书写,并经过官方认可的地名全称。 3.4 地名简称 shortened forms of geographical names 经过官方认可或约定俗成的地名的简单称谓。 3.5 地名别名 alias of geographical names 某一地理实体的标准地名及其简称以外的其他现行名称。 3.6 现今地名 under using geographical names 目前正在使用的地名。 3.7 历史地名 former geographical names 过去曾经使用过、目前已不再使用的地名。 4 分类原则 4.1 选择地名最基本、最稳定的属性为分类依据,保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4.2 以地名学、地理学的学科分类为基础,尽可能采用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充分吸收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分类体系的科学性、继承性、兼容性。 4.3 在体现科学性的前提下,按地名及相关行业对地名分类的习惯,以及不同类别地名的数量和使用频率,在具体分类时作适当调整,提高分类体系的实用性、通俗性。 4.4 在同一层面使用统一的分类方法,保证分类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 5 分类方法 5.1 地名类别的划分综合采用面分类法和线分类法。在总体上采用面分类法将地名分为自 然地理实体地名和人文地理实体地名两类,各个“面”内采用面分类法或线分类法进一步细分。 5.2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地名的使用时间、地名的表示方式4项作为地名类别划分的标准。 5.3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将地名分为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国家(地区)2层。 5.4 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层。地名地理属性类别结构见表2。 5.4.1 门类按照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基本属性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类。 5.4.2 大类根据门类的科学构成和实际管理的需要来划分。其中自然地理实体门类分为海域,水系,陆地地形;人文地理实体门类分为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居民点,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电力、电信设施,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和名胜古迹,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5.4.3 中类根据大类的科学构成要素和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实际应用的需要来划分。 5.4.4 小类原则上隶属于中类,为构成中类的基本类别。对于不可细分或者个体数量较少的中类不设小类。 5.4.5 大类、中类、小类中分别设“其他”作为收容类目。 5.5 按照地名的使用时间分为现今地名和历史地名2类。 5.6 按照地名的表示方式分为标准地名、地名简称和其他地名(如地名别名)3类。 6 编码方法 6.1 地名类别代码采用数字型代码,分为4段,用10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图1)。第一段4位数字表示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第二段4位数字表示地名所指代地理实体的地理属性,第三段1位数字表示地名的使用时间,第四段1位数字表示地名的表示方式。 ×××× ×××× × × 空间位置 地理属性 使用时间 表示方式 图1 地名类别代码结构示意图 6.2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分为2层,分别用1位、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图2)。 × ××× 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 国家(地区) 图2 地名空间位置类别结构示意图 6.2.1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第一层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大洲、跨大洲或国际公有领域,其代码见表1。 表1 大洲和国际公有领域代码 代码 地名所在位置 1 亚洲 2 欧洲 3 非洲 4 大洋州 5 北美洲 6 南美洲 7 跨大洲 8 国际公有领域 6.2.2 空间位置类别代码第二层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国家(地区)。 6.2.2.1 国家(地区)的代码按GB/T 2659规定的数字代码。 大洲本身用000表示,如欧洲的代码为2000。 6.2.2.3 一个洲内的跨国地理实体用999表示,如亚洲跨国地名的代码为1999。 6.2.2.4 跨洲地理实体用所跨大洲的代码表示。如跨亚洲、非洲和欧洲的地名的代码为 132。跨两个洲的第四位用0补齐,如跨亚洲和欧洲的地名的代码为120。但同一国家(地区)内的跨洲地理实体仍使用所在国家(地区)的代码。 6.2.2.5 国际公有领域中,南极洲的代码为100,公海海域的代码为200,天体的代码为300。 6.3 地理属性类别代码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4层,分别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果中类不再细分,则它们的末位用“0”补齐。大类、中类、小类3层中的“其他”类别用9表示。地名地理属性类别代码见表2。 6.4 使用时间类别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现今地名的代码为1,历史地名的代码为2。 6.5 表示方式类别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标准地名的代码为1,地名简称的代码为2,其他地名的代码为3。 表2 地名地理属性类别代码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说明 1 自然地理实体 11 海域 111 海洋 包括洋、海 112 海底地理实体 1121 海沟 包括海底峡谷、海渊、海槽等 1122 海盆 包括洼地 1123 海底平原 包括海底扇 1124 海底高原 包括海隆、海底平台 1125 海底山地 包括海山、海岭、海丘 1126 大陆架 包括大陆坡 1129 其他 113 海湾 包括港湾 114 海峡 115 海洋岛屿 1151 沙 包括暗沙 1152 滩 包括暗滩 1153 礁 包括暗礁 1154 岛 包括屿 1155 群礁 1156 群岛 包括列岛 1159 其他 包括泻湖 116 海岸带 1161 海蚀地理实体 1162 岬角 包括沙嘴 1163 滩涂 包括海滩、海涂 1164 海岸 1165 半岛 1169 其他 119 其他 12 水系 121 河流 包括江、河、川、溪、沟、水等 1211 河源 1212 河谷 包括峡谷 1213 河滩 包括边滩 1214 阶地 1215 河湾 1216 河口 1217 三角洲 1219 其他 122 湖泊 123 陆地岛屿 1231 洲、河岛 包括沙洲、江心洲等 1232 湖岛 1233 矶 1239 其他 124 冰川 包括冰盖和大陆性冰川 1241 冰斗 1242 冰川谷 1249 其他 125 瀑布 126 泉 129 其他 1291 流域 13 陆地地形 131 平原 包括低地、洼地 132 盆地 133 高原 134 丘陵山地 1341 山口、关隘 包括垭口 1342 山谷 包括谷地 1343 山坡 包括山麓、山崖 1344 山峰 包括山顶、山梁 1345 山 包括火山 1346 山体 包括山系、山脉 1349 其他 135 重要陆地景观 1351 沼泽 包括湿地 1352 苔原 1353 草原 1354 森林 包括丛林 1355 沙漠 包括沙地 1356 戈壁 1357 绿洲 1359 其他 139 其他 1391 洞穴 1392 天生桥 1393 台地 包括黄土塬 19 其他 包括典型自然遗存 2 人文地理实体 21 行政区域及其他区域 211 国家 212 一级行政区域 2121 普通型一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省 2122 城市型一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直辖市 2123 自治型一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自治区 2124 特殊型一级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 2129 其他 213 二级行政区域 包括国外的二级行政区域 2131 普通型二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地区 2132 城市型二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地级市 2133 自治型二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自治州 2134 特殊型二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内蒙古自治区的盟 2139 其他 214 三级行政区域 包括国外的三级行政区域 2141 普通型三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县 2142 城市型三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县级市、市辖区 2143 自治型三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自治县 2144 特殊型三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旗、林区、工农区、特区等 2149 其他 215 四级行政区域 包括国外四级行政区域 2151 普通型四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乡 2152 城市型四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镇 2153 自治型四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民族乡 2154 特殊型四级行政区域 例如我国的苏木等 2159 其他 例如我国的街道办事处辖区 216 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 例如我国的村民委员会辖区、居民委员 辖区等 2161 农村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 例如我国的村民委员会辖区 2162 城市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辖区 例如我国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2169 其他 217 非行政区域 2171 矿区包 括油田、煤田等 2172 农、林、牧、渔区 2173 工业区、开发区 2174 边贸区、口岸 2175 军事区 2176 地片 2177 区片指 城镇居民点内部的区片,包括居民小区 2179 其他 219 其他 22 居民点 221 城镇居民点 2211 首都 2212 一级行政区域首府 2213 二级行政区域首府 2214 三级行政区域首府 2215 四级行政区域首府 2219 其他 222 农村居民点包括自然村、片村、庄、屯、集、堡等 223 工矿点指工矿区中的居民点 224 农、林、牧场等指农、林、牧场中的居民点 2241 农场 2242 林场 2243 牧场 2249 其他 229 其他 23 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 231 水上运输 2311 锚地 包括泊地 2312 海港 2313 河港 2314 船闸、升船机站 2315 渡口 2329 其他 232 公路运输 2321 公路 2322 长途汽车站 2323 收费站 2329 其他 包括里程标志处 233 铁路运输 2331 铁路 2332 火车站 2333 道口 2339 其他 234 航空与管道运输 2341 航空港 2342 管道 2343 管站 2349 其他 235 城镇交通运输 2351 道路、街巷 2352 有轨交通线路 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各类有轨交通线路 2353 公共交通车站 包括电车、汽车、地铁等各类公共交通车站 2354 停车场 2359 其他 236 交通运输附属设施 2361 桥梁 包括公路桥梁、铁路桥梁,也包括城镇内部的立交桥、 过街桥等各类桥梁 2362 隧道 包括交通用涵洞,也包括城镇内部的地下通道等 2363 道班 2364 检查站 包括边境检查站 2365 环岛、路口 2366 加油站 2367 灯塔、导航台 2369 其他 包括公路出入口 239 其他 2391 索道、扶梯 2399 其他 24 具有地名意义的水利、 电力、通信设施 241 井 242 蓄水区 2421 池塘 2422 海塘 2423 水库 包括人工湖 2424 蓄洪区 2424 泻洪区 2426 灌区 2429 其他 243 排灌设施 2431 灌溉渠 2432 排水沟 包括排水管道、排污管道 2433 渡槽 2434 泵站 包括排灌站、扬水工程等 2435 涵洞 指输水用涵洞 2439 其他 244 堤堰 2441 海堤 2442 河堤 2443 湖堤 2444 闸坝 2445 拦河坝 2449 其他 245 运河 246 电力设施 2461 输变电线路 2462 发电站 2463 输变电站 2469 其他 247 通信设施 2471 通信线路 2472 通信基站 包括卫星地面接收站 2479 其他 249 其他 25 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旅游胜地 251 纪念地 2511 人物纪念地 包括陵园、人物纪念馆、纪念堂等 2512 事件纪念地 包括古战场 2513 宗教纪念地 包括寺、庙、教堂等 2519 其他 252 公园 253 风景名胜区(点) 254 自然保护区 259 其他 26 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 包括所有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 261 房屋 262 亭、台、碑、塔 2621 亭 2622 台 2623 碑 2624 塔 2629 其他 263 场 2631 广场 2632 体育场 2639 其他 264 城堡、墙 2641 城堡 2642 墙 包括长城等 2649 其他 269 其他 27 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 271 党政机关 272 民间组织 273 事业单位 274 企业 275 军事单位 279 其他 2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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