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实现低保和五保对象大病医疗费用全报销

发布日期:2013-04-23 13:51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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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策优惠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大病医疗医疗费用全报销制度一是科学确定报销范围。将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全报销范围。符合条件的患者在济宁市级以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各类报销、减免、补助后,个人实际负担费用给予全部报销。二是规范申报审批程序。低保和五保对象大病患者个人提出申请后,经村居或单位调查公示,镇街或主管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财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后无异议的,市财政部门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下个月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将报销资金发放到申请人。对经审查、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委托镇街或单位主管部门说明理由。三是多渠道强化资金保障。政府建立了5000万元大病医疗基金,用于对困难家庭开展大病医疗全报销工作,其中本级财政列支20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社会捐赠、医疗保险、上级补助等渠道筹集。

(济宁市民政局  曲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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