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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12/06

1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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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研究"设市"新标准 并非多数县能够改市

    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面提出的新要求,民政部部长李立国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正在调查研究,将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李立国说,这些提法可以视为是对行政区划管理改革的决策型意见。在实施上,关键在于具备条件、符合条件。

    “不是所有的县,也不是多数县能够改市、改区,而是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的标准,并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的程度,才构成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条件。”李立国说。

    对于人口集聚规模大的特大镇有没有可能撤镇设市,李立国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提法,主要还是对其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它们更好地发展。

                                                                  转自    (本文来源:中国日报网 责任编辑:NN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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