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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10/22

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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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高标准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任务

    2005年以来,我市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到2010年底,全市出台地名管理法规文件9件,市和各县(市)均完成了地名规划,包括乡镇在内的城市设标全面完成,市地名数据库录入地名信息40250条,开通地名网站13个,统一设立了1603888地名查询热线,设置地名查询触摸屏72台,地名管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新形势下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部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任务。一是加强地名法规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我市的地名管理规定是1987年颁布的,已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根据新形势下地名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家、省地名管理法规文件还没有修订的情况下,我们大胆创新,借鉴兄弟市经验,修订了我市的地名管理办法,对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冠名、使用、标志设置以及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使我市的地名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科学编制地名规划,提高服务水平。我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名胜古迹众多、人文资源丰富,有古遗址、古建筑、古石刻和遗像等不可移动文物1800余处。近几年,城市发展日新月异,面积不断扩大,地名数量也随之急剧增长。因此,保护老地名、规划新地名已迫在眉睫。2007年9月,我局与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县级以上政府驻地的地名规划,市和各县(市)开始编制本地区的地名规划。我们充分利用《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功能定位、地域自然文化特点,编制了“一主”、“两副”、“四外围”的《潍坊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省地名专家委员会在评审中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推荐到民政部参展。6市2县也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分别完成了本地区的地名规划。三是完善地名标志设置,打造服务亮点。2005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市街路巷标牌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驻地,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地名设标。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制订方案、开展工作。2005年底,市中心城区率先完成了地名设标,到2007年6月,全市县级以上政府驻地均按要求完成了地名设标。2008年至2009年,乡镇、村的设标有了新的突破。乡镇政府驻地的地名设标实行城市化管理,村庄设标因地制宜,总体上以经济、醒目、耐用、能发挥引导作用为原则,条件好的乡镇参照城市标准设置。如高密市乡镇地名设标按照城市化标准,由市民政局统一制作,统一安装,大大提升了乡镇城市品位。到2009年底,全市64个镇的设标工作全部完成。四是推进数字地名建设,打造服务品牌。2006年8月,开通了“潍坊地名网”,到2010年底,全市12个县市区陆续开通了本地区的地名网,我们在“潍坊地名网”首页设立了各县市区网站快车通道,只要打开潍坊地名网,就能快速进入各县市区的地名网站查询所需资料;为便于全市地名查询电话好找、易记,统一设立了1603888地名查询热线;市政府投资69万元,招标购置了12台高规格的地名查询触摸屏。到2010年底,全市共设置地名查询触摸屏72台;地名数据库建设起步晚、要求高,我们周密计划,密切配合,一月一次调度会,一起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于2010年6月完成了市县两级建库任务,全市共采集录入地名信息40250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2008年6月,委托潍坊市政协对中心城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政协调研后在向市政府提交报告中指出,“潍坊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处于起步阶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市政府根据政协调研提交的报告,召开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专题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职责,要求2010年底完成目标任务。并在2010年的“两会”上,把“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任务”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岗也提出“在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上实现新突破”。因此,我们从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项工作入手,制定了完成工程任务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将整个工程按照任务和完成时间逐项分解,落实专人负责,从而取得了工作的主动权,2010年全市按规定要求,全面完成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任务。二是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公安、交通、建设、规划、城管、史志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成立了日常工作机构,及时调整了地名委员会,对协调有关各方共同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干。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传达、转发国家和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了工作指导,保证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创新发展思路,丰富服务内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四个专项事务,重点是地名规划,难点是数字地名。面对两大难题,必须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它,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它。一是正视困难,知难而进。我们以地名规划为突破口,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研读省厅编写的《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大纲》,对相关人员进行再动员、再培训,提高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坚定了完成地名规划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加大了工作的督导,对开展工作较好的单位,促其完善;对开展工作处于中间层次的单位,促其加快进度;对开展工作缓慢或没有进展的单位,帮助其找到问题症结,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完成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落实机构,职责到位。我市的区划地名与社会事务在一起,没有专门机构,未设专业人员,面对任务重,人手少,要求高这个实际,我们成立了临时区划地名办公室,设立了独立的办公场所,从局直属单位挑选了3名能够胜任服务工程专业的工作人员,确保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购买了4台微机和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等办公设施,积极解决开展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有力的保证了工程任务的顺利实施。三是争取经费,保障到位。按照部省两级民政、财政部门关于“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要求,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2170万元用于工程经费。其中,地名规划经费178万元,地名标志设置经费1623万元,数字地名经费369万元。财政主渠道经费的投入,为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
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开创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新局面。
                                        (潍坊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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