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社区社团化治理新机制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建立社区社团化治理新机制。一是城市社区和“村改居”社区治理。在街道党组织领导下,街道成立社区发展促进会,由所辖城市社区和“村改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会员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按照民主法治、文化体育、教育科技、生态健康、治安安全、社会保障等6大民生要素加“特色服务”的“6+1”模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整合街道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强化社区组织功能、服务功能、自治功能、监督功能;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发展与成熟,形成全面覆盖、高效健康的社区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连接政府和社区的桥梁作用,促进社区和谐。二是集中居住“城中村”社区治理。在城镇化组团集约成片建成的多个城中村社区中,由区域内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会员单位组成社区联合会,并建立社区联合会党委。社区联合会党委负责区域内的党建工作,领导社区联合会开展社区治理。社区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建设社会组织创意园或创新园,按照各社区特点,集中在民主法治、治安平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生态健康、教育体育、文化科技和慈善公益等方面统筹规划,根据居民需求划分类别集中培育,优化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三是保障性住房社区治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发起成立社区公益协会,由各街道办事处、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服务于保障性住房的企事业单位等作为会员单位,下设为民代理服务站、卫生站、托儿所、托老所、文体活动中心、志愿者(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形成保障性住房社区社会组织治理模式,重点是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保障。保障性住房社区公益协会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会员会费和企业捐赠以及市场化低偿服务维持运转。通过开展福利性、公益性、互助性的专业和非专业服务,搭建政府主导,协会、居民以及会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新型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为保障社会组织正常运转,区财政给予每个社区发展促进会、社区联合会、社区公益协会20万元启动保障金,主要用于成立调研、组建和部分设施配套等。每年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资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