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扎实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济宁市以“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基本实现街面无未成年人”为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市、县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参与。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反拐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在车站、医院、学校、村(居)委会张贴公告7000余份,向社会公布公安打拐举报电话和民政、城管部门求助电话,方便群众及时求助。三是加强救助设施建设,完善救助网络。启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改善救助服务环境。在城区广泛设立救助引导牌,为基层救助点制作标志牌,方便流浪未成年人求助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各县(市、区)依托县级福利中心或中心镇(街道)敬老院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物品,保障基本食宿和临时安置需要。四是强化街头巡查救助,保障流浪未成年人权益。加大街头主动救助的力度和密度,开展联合巡查救助活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予以救助。今年以来,全市开展街面巡查救助900余次,联合巡查80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66人。
(济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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