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推进“千万平米”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12-07-16 14:55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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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设全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的通知》要求,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养老和社区服务项目的发展目标、项目重点、责任单位和工作进度。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总投资111亿元,要求到2016年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社会化养老和社区服务体系,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重点项目包括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优抚医院、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示范性养老康复机构、农村敬老院、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新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等,责任单位为市民政局和各区市政府。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方案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推进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主任,负责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二是加大财政和政策扶持力度。把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重点保障。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对各区市政府和社会力量兴建养老和社区服务设施的补助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按照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有关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区市政府在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区市政府明确责任,把该项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目标责任制。
 
四是强化运营管理。根据项目和服务特点科学选择运营管理模式,适宜市场化运营的,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适宜社会组织运营的,委托社会组织运营。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运营和服务行为,提高运营效率。
 
五是制订落实专项规划。各区市根据具体任务各自制订专项规划,确保每个区市有一个发展规划、一个年度计划、一个推进班子,积极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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