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2-03-14 10:21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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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

 

  单位住所:泰安市泰山泰山区泰山大街3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保障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在院的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服务;承担在乡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的在院医疗和休养。

 

  法定代表人:冀永久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936.7万

 

  举办单位:山东省民政厅

 

  二、2010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业务开展情况

 

   2010年度,我单位在省民政厅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伤残军人服务的办院宗旨,认真做好伤残军人的医疗、康复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休养员健康评估机制,全面掌握了休养员的健康状况。

 

  2、完成全省500余名轮休休养员的轮休任务,并初步完善了轮休休养员管理规范。

 

  3、坚持业务查房制度。在业务院长带领下,对各临床、医技科室进行重点检查,针对临床科室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纠正,使各项工作逐步得到改进和规范,医疗质量明显提高。

 

  4、继续开展“医院质量管理年”和“两好一满意”活动,我院有一名医师今年被评为泰安市优秀执业医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精神,提高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

 

  5、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贯彻《侵权责任法》与新颁布的《病历书写规范》,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坚持依法执业,正确处理医患关系,全年未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6、取得的主要效益。在全体工休人员的努力下,医院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长期在院休养员健康评估机制的实施,达到了对休养员健康状况“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目的。针对每一个轮休休养员,制定健康档案,有利于医院对轮休休养员整体健康情况的把握,使得轮休休养工作取得圆满效果。由于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全年无一例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发生。

 

  (二)经费收支情况:上年度结余27.957万元,本年度收入5199.88万元,本年度支出4670.71万元,本年度结余78.527万元。

 

  (三)变更登记执行情况:2010年开办资金发生变更,已按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无

 

  (五)涉及诉讼情况:无

 

  (六)社会投诉情况:无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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