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
枣庄市按照全省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双拥模范城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宣传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二是充分发挥民政牵头作用。民政部门建立统筹兼顾的推进机制,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与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计划、开拓红色旅游资源等紧密结合,积极争取将补助资金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三是抓好关键环节。以保障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各项目、各阶段的任务、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散葬烈士墓集中迁建率达到80%,2013年2月1日前举行“对越参战烈士魂归故里”活动,2013年清明节前全面实现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四是加强工作督导。每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日常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枣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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