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03 11:37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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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标准。今年新增的2392名独居、孤寡、经济困难、80周岁以上高龄和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每月享受由政府为其购买的20小时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经费由每人每小时9元提高到11.5元,2011年市财政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经费412万元。二是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济南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准入门槛,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全市4家一级养老机构各补助20万元、5家二级养老机构各补助10万元。三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指定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济南市养老服务业职业培训基地”,对养老护理员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养老护理员175名。四是加快推进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征地等手续,进入开工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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