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升五保供养水平,无棣县政府下发通知,自今年起在全县开展“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以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为重点,强化投入支撑、基础建设、规范管理、亲情服务四个保障,让全县五保老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分步实施,全面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一是吃有提高。自今年7月起,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天伙食费提高到8元以上,三餐营养新鲜。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天伙食费提高到6.8元左右。二是病有良医。日常医疗和大病救治都有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大病能够住院治疗。全县乡镇(街道)敬老院全部配全专职医护人员、医务室和常规药械。乡镇(街道)卫生院或县医院每年两次到敬老院为五保老人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三是住有宜居。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敬老院建设、维护和硬化、绿化、美化等基础配套任务。敬老院每个居住房间配备1台电视机。板床、沙发、被褥等陈旧用品全部换新,每年按春秋、夏、冬购置3套衣服。四是娱有所乐。健全完善敬老院室内外活动场所,配全健身器材,定期开展文娱活动。同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确保应保尽保,愿进全进。
二、广泛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探索解决五保供养经费问题的新途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帮扶、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3年内五保供养经费以县乡财政承担为主,以“1+1+1”帮扶(县直部门+企业+敬老院)、社会捐助为辅。自今年7月起,集中供养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分散供养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其中,县乡财政分担集中供养每人每年经费32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经费2000元,按50%的比例配套;“1+1+1”帮扶及社会捐助等承担集中供养每人每年经费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经费1600元,各帮扶县直部门及企业每年帮扶不少于10万元,其余费用由社会捐助解决。3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五保供养经费视情由县乡财政承担,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敬老院基础建设配套及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用品更换、器材配备及办公等费用,由各乡镇(街道)承担,县政府视情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三、注重规范管理和亲情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敬老院安全保卫、护理保健、环境卫生、财务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议政进敬老院”、“星级敬老院”表彰和“星级院民”评选等活动,使敬老院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实行分级护理,推行亲情服务、贴心服务,结合“三下乡”、慈善义工、少先队员献爱心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和心理关爱活动,提高五保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三、推行敬老院事业单位管理,配齐配强管理服务人员。按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与在院供(寄)养对象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最少设置院长、出纳、医务人员、炊事员、保管员5个岗位,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期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然增长,将一批富有爱心、吃苦肯干的人员选配进来,实行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奖惩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县民政局每年对敬老院院长及管理服务人员组织两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成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县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设立资金专户,县乡两级将五保供养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与“1+1+1”帮扶、社会捐助资金等,一并划归县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办公室,实行专账管理,专户结算,一月一公开,一季一审核,确保专款专用。将五保供养工作列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在全县综合表彰大会上列出单项予以表彰,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和县“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调度督导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关爱五保老人三年集中行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敬老院醒目位置设置帮扶县直部门和企业标牌,每年对县直部门和企业帮扶敬老院及社会捐助情况进行电视公开,倡树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五保老人、关注五保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