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对部分省管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0-03-31 15:35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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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民函〔2010〕71号

 

各省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省管社会组织: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部分未参加2008年年检的省管社会组织实施了警告行政处罚,对2007、2008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省管社会组织实施了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现通报如下:

 

  一、给予以下23个社会团体警告行政处罚:

 

  山东省作家企业家联谊会、山东省卫生书画摄影学会、山东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齐鲁京剧爱好者协会、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山东省纺织设备管理协会、山东省五环汽车运动俱乐部、山东省医药环境保护研究会、山东绿色协会、山东省城市科学研究会、山东省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山东环境诱变剂学会、山东省轻工纺织工人运动研究会、山东省家用电器销售商联合会、山东省北京大学校友会、山东省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山东省企业专利协会、山东省科技新闻工作者协会、山东激光学会、山东省监狱协会、山东生建企业管理协会、山东省物资会计学会

 

  二、给予以下6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警告行政处罚:

 

  山东大众职业教育中心、山东英桥培训学校、山东博文进修学院、山东亚太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山东北方理工专修学院、山东远程进修学院、山东三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东紫星职业培训中心、齐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东新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山东省奇鲁户外运动俱乐部、山东三运绿茵足球俱乐部、山东泰山围棋俱乐部、山东腾飞棒垒球俱乐部、山东省神驰汽车运动俱乐部、山东东方国际武术训练中心、山东子午线户外运动俱乐部、山东动起来轮滑运动俱乐部、山东乡村家园健身休闲俱乐部、山东飞翔热气球俱乐部、山东鲁中经济进修学院、山东新冠青少年羽毛球俱乐部、山东省泰山书画院、山东华泰职业培训学校、山东中外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益华信息生物技术研究所、山东原创转弹性科学研究所、山东协和肝病研究所、山东神州海洋生产力研究中心、山东东方肝病研究所、山东绿源植物资源开发研究所、山东东华空调制冷服务中心、山东东岳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山东高科电泵技术研究所、山东蓝剑教育信息研究中心、山东科隆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山东食为天有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山东梁兴骨科研究所、山东大三元职业培训学校、山东新元电子研究所、山东鸿轩海洋生化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博世高新技术开发中心、山东朝阳营养免疫学研究推广中心、山东京鲁医学研究所、山东中益青少年视力矫治研究所、山东华益石材资源研究中心、山东盈安海水养殖研究所、山东王者餐饮管理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盛宝君业沙狐球俱乐部、山东大自然生态环境科研中心、山东省现代形象科学研究院、山东省体内植入材料研究院、山东东岳现代管理研究所、山东孔孟饮食研究发展中心、山东乾源生物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山东食林厨艺研究中心、山东省鲁豫大标研究院、山东中创新能源研究院、山东琴通路桥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天罡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民营企业家会馆

 

  三、给予以下2个社会团体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山东省轻工纺织职工技术协会、山东复旦大学同学经济文化促进会

 

  四、给予以下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山东联科空调制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山东茂臻足球俱乐部、山东兴雅棋牌俱乐部、山东哈博医学研究所

 

  希望各省管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年检制度,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素质,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要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后到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各省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和督促社会组织主动按时参加年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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