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07-00024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主办单位: | 山东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07-11-08 |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点》的通知
鲁民〔2007〕95号
(2007年11月8日 )
各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点》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要点
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山东省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民政部信息化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的工作
“十五”期间,山东民政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强化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在网络建设、政务公开、民政业务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部署,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民政系统信息化2001—2005年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五”期间建设山东“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两大工程。2002年,我省在全国民政系统率先实现了与民政部集数据传输、IP电话和视频会议于一体的宽带联网,省厅被评为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1.部、省、市三级民政系统网络初步实现互联互通。
全省利用省政府政务内网,初步建成了省市民政内网,实现了省市民政部门网上公文传输。省厅投资500多万元,建成了高标准计算机网络机房和视频会议室,购置了办公电脑,厅机关办公楼实行双布线,在所有台式微机上安装双硬盘及隔离卡,实现了内外网物理隔离,并与民政部及全国37个省市(包括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初步建成了集数据传输、IP电话和视频会议于一体的信息高速公路。全省17市民政局也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机关局域网,并与当地政府政务内网联通,实现了电子公文传输。另外,省厅还实现了与省委、省政府的宽带联网,通过宽带或专线实时接收公文。
2.民政网站的便民利民功能初步显现。
民政网站建设加快推进,省厅按照省政府对门户网站的基本要求,建成了“山东民政信息网”、“山东民间组织管理网”、“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地名网”、“山东婚姻登记管理网”、“山东殡葬管理网”、“山东村民自治网”、“山东福彩网”等8个网站,设立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栏目,公开办事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网上信访,方便了群众。同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也在互联网上建设门户网站,宣传民政政策,方便群众办事。
3.民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民政系统开发应用了机关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城市低保管理信息系统、社团登记及民非管理信息系统、灾害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地名信息系统等软件,各业务系统初步实现了对民政工作对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推动了民政工作服务方式的转变。
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与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民政信息化建设基础相对薄弱,投入不足,硬件设施总量少,软件应用范围小;资源相对分散,效率不够高,规划不够科学合理、投资分散、信息孤岛现象较突出;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业务应用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存在数字鸿沟现象。
二、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级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为确保信息化建设发挥最大效益,避免重复浪费,必须统一规划,制定统一标准规范体系,上下协同,分级负责,形成工作合力。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探索民政业务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努力实现各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合,服务于革新业务流程、重构业务职能和民政事业发展,最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注重应用、讲求实效。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政信息化建设要以面向社会为基础,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以当前重点、热点民政工作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为广大民政工作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规范发展、服务公众。民政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规范中发展。通过民政信息化提高民政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强化安全、加强管理。要牢固树立网络安全观念,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网络防病毒和防“黑客”预案,确保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二)工作思路。
大力实施民政信息化“金民工程”,以数字化为手段,以网络化为依托,以信息资源和业务系统整合为主线,以服务公众为宗旨,在“十五”期间“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的基础上,建立通畅的政务电子信息通道、快捷的政务数据分析中心、综合的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先进的技术支撑环境,有效改善民政工作管理与服务环境,基本建成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精通民政业务、技术熟练、素质全面的信息化队伍,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实现计算机硬件、信息系统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水平,为“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力保障。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以省政府政务内网为依托,建成省、市、县三级民政系统信息网络;进一步整合民政信息资源,建成全省统一的信息平台、应用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工程、全省民政系统领导辅助决策工程、全省民政公共服务工程;重点建设、改造、提升城乡低保、民间组织管理、婚姻在线登记、社会福利、民政事业费综合统计、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民政系统工作流程再造、机制创新;加快建设一支既精通民政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民政工作人才队伍,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实施民政信息化建设“金民工程”
“金民工程”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个数据中心”,实施“三项工程”、“十二项应用系统”。
(一)“一个网络”——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内网。
依托省政府政务内网,建设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六级网络通信机制,为各级民政工作人员提供信息化通信方式和现代化办公手段,为民政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系统网络化奠定基础。“十一五”期间,要着力建设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集数据传输、多媒体办公为一体的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内网。
(二)“一个平台”——全省民政系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
建设全省民政系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为政务应用系统(网上办公、信息发布、公文交换等)、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城乡低保、婚姻在线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等)、辅助决策技术支持系统(数据分析、发展预测等)提供技术支撑,为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优良的运行条件。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是一个统一的技术平台,为各业务系统提供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是一个统一的安全平台,为各应用系统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是一个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为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与整合提供数据标准。
(三)“一个数据中心”——全省民政系统数据中心。
建设全省民政系统数据中心,整合现有各自独立的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稳定、高效的公共数据中心,实现全省民政系统信息资源的存储、备份、汇总、分析和利用。全省民政系统数据中心由省厅数据中心和各市分中心组成,负责全省数据的存储、汇总、分析和利用。数据中心建成后,将实现数据统计、数据查询、数据挖掘、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开发数据仓库功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服务。
该中心的主要内容:(1)全省民政工作对象数据库。根据民政部建设面向社会的民政工作对象数据库的要求,结合山东民政工作实际,规划和建设面向社会的全省民政工作对象数据库。(2)民政政务信息资源库。以民政相关文件库、政务业务数据和广泛的互联网信息为资源,整合分类,形成政务信息资源库,满足民政办公需要。(3)民政业务统计分析数据仓库。以民政工作对象数据库和政务信息资源库为数据基础,以业务系统为主体,按照民政统计和宏观决策需求,抽取整合,形成民政业务统计分析数据仓库,力争使民政系统宏观决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三项工程”。
1.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工程。
根据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的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组织体系。(1)建设应急信息平台。包括救灾业务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数据采集和交换系统,实现各类灾害应急救助相关信息的集成化管理和综合运用,为各级指挥体系建设提供完备的信息资源保障。(2)建设应急网络通讯平台。实现即时信息的互联互通、应急指令的快速畅达。(3)建设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包括应急值守、灾情评估、资源管理、方案制订和执行管理系统,实现灾害损失预评估和决策过程模拟,保障应急决策的科学性。(4)建设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包括各级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的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平台间相互衔接、协同运转、横向覆盖、纵向贯通,实现救助资源的高效配置、救助措施的快速到位。
2.全省民政系统领导辅助决策工程。
在全省民政系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省、市、县三级领导辅助决策信息系统,通过对全省各类信息资源的分析、挖掘,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完善全省民政业务实时在线查询、民政数据分析统计、民政信息资源共享、决策信息参考等功能,各级各部门领导可根据权限浏览、查阅。
3.全省民政公共服务工程。
民政公共服务工程以民政网络系统、业务系统、数据中心为基础,以互联网门户网站、热线电话等为载体,建立直接面向公众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民政业务综合查询和咨询、民政业务网上申请、申报和审批、优抚金和救济金社会化发放、热线电话咨询和投诉等功能,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热线“政务公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公众交流桥梁”作用。
通过建设全省民政公共服务工程,实现民政政务公开,搭建民政与公众沟通桥梁,拓宽民政与公众交流渠道,扩大公众在民政工作中的参与度,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实现民政工作“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减少公众办事成本;强化民政服务意识,加大对公众的服务力度,树立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十二项应用系统”。
在全省民政系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上,建设山东省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十二项民政业务应用系统。对“十五”期间已开发使用的业务应用系统,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进行完善、升级和整合,新开发的业务系统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组织建设。
1.全省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
在全省城市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基础数据的信息化、业务处理的网络化、分析决策的科学化、业务监管的智能化、资金发放的社会化、服务的便民化,实现业务管理的公开、公正和高效,为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建立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管理和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省电子政务标准、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系统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实现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2)构建全省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业务网络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民政广域网、各级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省厅上联民政部,下联各市、县、乡镇的网络系统。(3)建设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全省信息数据库。统一开发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业务子系统、相关信息交换与集合子系统、决策支持子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资金管理子系统、预警监测和响应子系统及业务监管子系统。(4)构建灵活多样的信息监控与查询系统。完善数据统计、查询和监控功能,掌握工作进度,监督政策落实。
2.山东省婚姻在线登记信息系统。
在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全省婚姻在线登记信息系统,为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做好准备。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全省婚姻在线登记信息系统由系统管理、婚姻登记、信息服务三部分组成。(1)系统管理由省厅使用,主要包括用户管理、字典管理、参数设置、打印格式定义、系统维护、数据维护和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备份、恢复等功能。(2)婚姻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使用,主要包括结婚登记、撤销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以及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维护的相关信息。(3)信息服务是婚姻登记网站的对外服务。通过全省婚姻在线登记系统,实现婚姻登记数据资源共享,为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做好准备。同时,要开发全省婚姻登记离线系统,确保全省婚姻登记工作正常运行。
3.山东省社会福利事业信息系统。
山东省社会福利事业信息系统,是对全省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机构进行信息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网上平台。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系统。在网上实现对社会福利机构申办、审批、年检,机构资产管理、入住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考核、上岗认证。实现用信息化方式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的目标。(2)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系统。在网上实现对福利企业申办、审批、年检等政府管理职能,用信息手段管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权益落实情况。福利企业管理系统具有一定的外延对接功能,能实现与税务、劳动保障、金融系统的数据交换与认定。(3)假肢矫形企业管理系统。在网上实现对假肢矫形企业申办、审批、年检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实现对假肢矫形师培训、考核、执业等项信息的管理与服务。(4)社会福利事业管理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机构)等有关业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项服务,实现全省社会福利系统网络信息传递。(5)全省社会福利信息发布系统。建立省级社会福利网站,发布与社会福利相关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社会福利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全省社会福利资源共享,发挥信息服务社会功能,推动全省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
4.山东省优抚信息系统。
建设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山东省优抚信息系统,实现优抚基础数据的信息化、业务处理的网络化、分析决策的科学化、业务监管的智能化、优抚资金发放的社会化、优抚服务的便民化,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设山东网上英烈纪念馆。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分析模块,通过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各类人员信息真实性的自动筛选比对,及时掌握优抚对象人数的变化,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确保优抚政策严肃性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2)网上审批。通过建立全省上下贯通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评残批烈等相关优抚审批事项的网络化,减少行政成本,方便优抚对象。(3)资金监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各级财政部门、银行和乡镇(街道),通过该系统完成优抚资金的拨付和发放。(4)信息服务与交换。实现优抚业务咨询和交流、优抚工作法规政策的宣传、优抚系统内部公文的上传下达和网上处理等。实现与民政部及同级的财政、银行、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对接,进行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5)山东网上英烈纪念馆开设“青史留名”、“丰碑永驻”、“每周一烈”等栏目,建起网上祭奠英烈平台。利用图文、视频、影视及网民互动等形式,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和英烈人物模范事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5.山东省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系统。
在社团登记及民非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山东省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全省民间组织网上年检系统。完成全省民间组织网上年检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实现全省民间组织年检材料的网上申报、审查、评估,办理年检手续。(2)全省民间组织法人库系统。完成民间组织法人库系统的软件开发与推广应用,建立完善全省民间组织法人数据库,同时,结合建设诚信山东,分级完成全省民间组织网上诚信档案建设。(3)全省基金会网上申请、审批系统。完成全省基金会网上申请、审批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实现全省基金会网上申请、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功能。(4)全省民间组织网上统计系统。完成全省民间组织网上统计系统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实现省、市、县三级民间组织网上动态统计上报等功能。
6.山东省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科学有效的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提高全省行政区划工作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政府其他部门提供可用于信息化管理的法定基础数据。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在民政部开发的全国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基础上,建设全省区划地名边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区划地名边界管理数据库,开发建设包括区划、地名、边界等内容的山东省行政区划综合网站,实现区划、地名网上申报审批。
7.山东省民政事业综合统计信息系统。
在“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单用户版)”基础上,建设山东省民政事业综合统计信息系统。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民政事业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包括统计指标体系定义、台账数据采集、报表生成、报表数据上报梳理、工作制度管理、系统权限管理、查询模板管理等功能。(2)民政事业统计电子台账子系统。主要是民政工作对象和民政单位的基本统计信息,按业务内容及权限分类管理,实现业务部门网上直接录入数据、修改数据,管理部门网上直接上传或下载数据。(3)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子系统。通过民政事业统计电子台账直接提取数据,生成各种报表。利用报表和分析图等形式给领导提供决策支持,为业务处室提供数据统计服务,实现数据共享。(4)民政统计信息管理子系统。遵照《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对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进行必要的管理,实现管理过程的自动化、电子化。(5)决策支持系统。为领导提供整理、分析后的决策数据。
8.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五保对象信息的网络采集、传输、访问处理和五保申请的网上审批,实现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五保供养管理信息数据库”,包括:五保受理子系统、五保网上审批与管理子系统、五保户信息管理子系统、办公与相关信息管理子系统、查询统计与决策分析子系统、用户及机构管理子系统、审计子系统、管理信息预警子系统、数据字典管理子系统,数据通讯与数据交换管理子系统、历史数据管理子系统等。
9.山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信息系统。
建设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信息系统,实现退伍军人和军休人员安置、服务管理机构的动态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退伍军人数据统计功能。将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的安置去向审定、接收报到、技能培训、工作安置、自谋职业等情况纳入该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2)军休人员数据统计功能。将各类军休人员的安置去向审定、接收计划、接收情况、减员情况纳入该系统,及时掌握各类人员的变动情况,为研究工作、下拨经费提供科学依据。(3)网上审批功能。对军休干部护理费实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服务对象。(4)服务管理机构管理功能。及时掌握服务管理机构的人员变化情况、工作动态、信息交流等。(5)政策咨询功能。将退伍军人和军休人员安置政策的宣传、咨询等纳入该系统,实现内部公文的网上传输和处理,并与民政部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10.山东省收养登记信息系统。
建设收养登记信息系统,实现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为实现全省乃至全国收养登记数据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建设系统管理、收养登记和信息服务子系统。系统管理用于省厅对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和实时监控;收养登记用于收养登记机关对登记数据的输入、打印、查询和统计分析,以及相关信息维护;通过网站对外开展信息服务。(2)建立待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数据库。(3)建立收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员数据库。(4)实现全省在线登记,为全国联网做好准备,并有离线系统作为备份。
11.山东省双拥共建信息系统。
建设山东省双拥共建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双拥信息资源,实现双拥工作的数字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双拥工作效率,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促进双拥工作发展。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1)国防双拥教育统计系统。统计全省国防教育阵地、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等情况。(2)双拥法规政策建设统计系统。对全省出台的优抚、安置、军人军属维权等法规政策进行统计。(3)拥军优属活动统计系统。统计全省支持部队建设、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解困,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等情况。(4)拥政爱民活动统计系统。统计部队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参与地方公益事业、参加抢险救灾等活动情况。(5)支前保障统计系统。汇总全省开展支前保障次数、规模、保障物资、场地等情况。(6)军民共建活动统计系统。统计全省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活动情况。(7)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统计系统。统计全省历届双拥模范城(县)数量和各地围绕创建模范城(县)开展的重大双拥活动情况。
12.山东省殡葬事业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殡葬事业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对殡葬事业的管理。
该系统的主要内容:建设殡葬基层单位审批系统、基层单位管理系统、殡葬事务监管系统、殡葬服务网站信息发布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和遗体档案库等。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化应用水平
建设一支精通民政业务、技术熟练、素质全面的信息化队伍,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当作大事,设立专门的信息化机构,选调有开拓精神、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并选调或招聘网络技术人才,充实信息化建设队伍。各市民政局要有2名以上、县级民政部门要有1名以上专职信息化技术人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建设一支既精通民政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提高自身信息化应用水平。
具体目标:到“十一五”末,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同志要熟悉民政信息化工作,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处理民政业务;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要精通与本职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化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处理民政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级民政部门信息化建设人员和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要制定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不断把信息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应用到业务工作中去,创新工作手段,加大应用力度,切实做好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五、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民政信息化工作任务
1.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和协调各有关方面齐心协力,加强沟通,形成技术和业务的良性互动。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规划要求,拟定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单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环节。
2.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使民政信息化建设与当地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并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争取专项经费。要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